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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医科大学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为培养高素质创造型的医学人才,进一步深化我校大学生的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在总结近几年来对学生量化管理考核办法的基础上,重新修订对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办法。

一、使用范围
1.本测评办法适用于我校各专业在籍的专科学生。
2.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每学年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毕业生留校和择优推荐毕业就业的重要依据。

二、综合素质测评内容:详见中国医科大学专科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

三、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办法
1.期办公室组织班级考核小组成员进行考核,记载后每月汇总一次,期主任审阅、公布后期办公室留存。
2.在学生自评、互评、班级考核小组评定的基础上,期办公室汇总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情况,经专科学生办公室审核后,每学年按期或专业将测评成绩与名次公布。
3.综合素质测评采百分制记分办法。
德育测评分=(基础分+加分-减分)×20%
智育测评分=(各科考试成绩平均分+加分)×70%
体育测评分=(基础分+加分)×10%
综合测评分=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体育测评分

四、每学年期办公室必须将综合素质测评结果归档并存入软盘,由专科学生办公室负责管理。

五、填写综合素质测评考核表的几项要求:
1.每学年期办公室以班为单位填写测评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期办公室留存,一份交专科学生办公室备案。
2.在加,减分栏内,各项加分、减分要分项记载,不得合并,不得更改。
3.基础分、加分、减分,必须有原始记录留存。

六、本测评办法由专科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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