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大四院诚聘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发布时间:2006-6-28 9:10:04)一、学科带头人的范围及条件
(一) 范围
临床各专业,尤其是肿瘤各科、眼科、介入科(心脑血管及肿瘤)、骨外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急救医学、影像医学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有重要学术成就的专家学者;国内知名大学获博士学位、留学归国博士及学术业绩突出且具有很好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学者。
(二) 条件
1.本学科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成就,有一定的学术知名度,学术思想活跃,与国内外同行有着广泛的学术联系;
2.具有开辟新学科的能力,带动和促进我院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
3.个人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具有善于合作的团队精神,年龄不超过50岁;
4.有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工作经历且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
5.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在市级以上学会任职者优先考虑。
二、技术骨干的范围及条件
(一) 范围
同学科带头人的范围
(二) 条件
上述基本条件同时,在地市级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工作至少三年以上,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考虑。
三、相关待遇及有关说明
1.提供必要的科研及办公条件,并协助组建学术梯队;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经费数额依据应聘者本人基本条件而定(5-50万);
3.异地应聘者提供住房补贴(10-50万),安家费(2-10万)。补贴每年支付10%,连续6年,服务期满后一次性支付40%;
4.及时为引进人员评聘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高级职务不占医院当年晋职指标;
5.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基本情况材料(包括学历、学位、工作简历、专业技术职务聘书、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复印件)寄至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人事科。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崇山东路4号 邮 编:110032 电 话:024—62042027 联系人:范女士
应聘截止时间200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