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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2003年招生章程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通知

  根据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和教育部6月18日电视工作会议精神,现将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学历证书颁发署名问题明确如下: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录取的学生,经过系统五年的学习,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
  毕业证书颁发学校为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原招生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此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2003年7月4日

相关信息

招生办公室

2003招生章程

本科来源计划

高职来源计划

各层次专业

本科专业介绍

高职专业介绍

98-02录取情况

1.中国医科大学原为卫生部直属院校,2000年体制改革后,为部、省共建,以省管为主。学校位于辽宁省沈阳市。学校在北京市设有分校。在沈阳设有"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

2.学习地点
  
普通本科及大部分高职专科专业均在沈阳校本部学习。高职专科中的少部分专业在北京分校学习。

3.各专业学费标准
  本科:第一批录取 七年制临床医学6000元/年,临床医学、临床医学(儿科班)、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法医学、医学影像学、药学(临床药学)、生物医学工程、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医学)5200元/年,护理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000元/年。
  本科:第二批录取 临床医学(运动医学)6000元/年;护理学(中外合办)学费5000元/年,另加英语培训费8000元/年。
  本科:第三批录取(临床医药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临床诊断病理)12000元/年。
  高职专科:在沈阳校本部学习的专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眼视光学技术、实验动物技术(医学)、护理(康复理疗)5000元/年,口腔工艺技术6000元/年。在北京分校学习的专业护理、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7000元/年。

4.住宿费
  
在沈阳校本部的住宿费为500-1000元/年,在北京分校的住宿费为650-800元/年。

5.录取方式
  录取时按高考总分高分到低分排序,参考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分配(加分和降分投档因素计入高考总分)。以第一学校志愿录取,如果第一学校志愿不足时,可录取非第一学校志愿考生,分配专业的分数级差为20分。七年制临床医学录取的考生,其高考成绩的总分应处在当地考生分数的高分段。七年制临床医学的学生入学后均复试英语,不合格者转入五年制其他专业。我校本、专科各专业只招收理工类英语语种考生。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只招收应届高中毕业生。护理学专业招收女生为主,法医学专业招收男生为主,高职专科医学影像技术招收男生为主,高职专科护理(康复理疗)男女不限。

6.录取结果公布方式
  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和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7.体检标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为今后就业考虑,有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者不能报考。男生身高低于1.7米,女生身高低于1.6米,不宜报考法医学专业。

8.学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设立综合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此外,还有特困基金、贷款和临时困难补助等配套措施。

9.毕业证书
  毕业时颁发中国医科大学毕业证书(临床医药学院除外)。
  临床医药学院录取的本科学生毕业时颁发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毕业证书。

10.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中国医科大学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23263798 024-23256666-5070
邮编:110001
学校网址:www.cmu.edu.cn
学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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