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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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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室藏情况及保管范围: 1、人事档案室主要负责保管全校现职干部档案(一院、二院、二院二部、口腔医院、校部地区)、离退休干部档案、死亡干部档案、校部地区的工人档案(现职、退休、死亡)有档无人档案共8794卷。 2、现职校级干部档案由辽宁省委组织部保管。 3、原校领导(离、退休)干部档案由我校人事档案室保管。 4、原校领导(已故)干部档案由辽宁省档案馆保存。 二、干部档案的主要内容: 1、干部履历表、登记表;2、自传;3、鉴定材料;4、报考各类院校报考表、毕业表、成绩表、学历证明、授予学位登记表、培训结业登记表、晋升技术职称呈报表;5、社会关系外调材料、政审材料、复查结论、调查报告、参加工作时间调查报告;6、入党、入团材料、党员登记表、加入民主党派证明;7、表彰奖励材料、劳动模范、突出贡献优秀专家、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团员呈报表、立功、受勋、嘉奖材料;8、处分材料:本人检查及交代、调查报告、处分决定等;9、干部任免表、工资变动表、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军衔审批表、享受专家特殊津贴呈报表、解决各种待遇问题审批表、因公出国审批表、离退休审批表、录用和聘用干部审批表、解聘和辞退审批表、开除公职、自动离职决定、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议材料;10、自原生育一个孩子审批表、伤残等级鉴定及证明、干部死亡通知书、讣告。 三、 提供利用情况: 凡因干部的考核、任免、调动工作、调资、晋升技术职称、政审、落实政策、入党、出国、退休、财产公证、遗产继承等方可查阅人事档案。平均每年接待校内外查阅档案,利用人次200余次、利用卷 数900余卷。 四、 查(借)阅制度: 1、 查阅人事档案必须是中共党员,严格履行查档手续,必须持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注明查阅用途,方可到人事档案室查阅。 2、 不得跨单位查阅、不得查阅上级的干部档案,不得查阅本人及亲属档案,如特殊需要,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3、 校外人员因工作需要查档时,需持组织、人事部门介绍信,经我校组织人事部门签字同意后方可提供。不得凭借调查材料介绍信查档。 4、 查档时,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阅档制度,档案内容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档时,严禁涂改、圈划、撤换档案材料,严禁吸烟、喝水等以免损坏和污染档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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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中国医科大学 2003-1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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