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改
评 建 结 合
重 在 建 设
意 在 育 人
创 建 安 全 文 明 校 园 专 题

以评促建

以评促改

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

意在育人

关于组建“大学生校园安全文明宣传督导队”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学校关于创建安全文明校园的文件精神,优化育人环境,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学生党总支、学生处、校团委将联合举办“大学生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月”,并决定以学生党员为基础组建大学生校园安全文明宣传督导队(以下简称“督导队”),通过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大建设安全文明校园的工作力度。

  一、督导队成员组成
  督导队由各学生期党支部推荐品学兼优、责任心强的优秀学生党员和学生干部组成。

  二、督导队工作职能
  1、宣传服务工作。向全校学生介绍本次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的具体内容,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有关校园安全管理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内容、大学生文明公约等,同时通过督导队带动各党小组和全体学生党员开展校园安全文明服务和实践示范活动,把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使安全文明意识深入人心。
  2、检查督导工作。按照校园安全管理和大学生文明公约的具体要求,定期组织教室、实验室等教学区和宿舍、食堂等学生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检查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学生文明状况调查和文明行为督导工作,定期组织检查各学生期安全文明宣传情况和安全文明措施落实情况,通过积极的监督指导确保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的顺利开展。
  3、信息反馈工作。设立校园安全文明建设公告专栏,定期发布学生教学区和生活区的安全文明检查情况,对在创建安全文明校园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张榜公布,对在检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并提出整改意见,配合学校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本次“大学生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月”工作。
  督导队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同时自觉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各学生期党支部应大力支持并积极配合督导队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安全文明宣传教育和学生日常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坚决杜绝安全事故、学生违法、严重违纪等事件发生,为把我校建设成为安全文明校园做出贡献。

学生党总支
学生处
2004年3月30日


附:大学生校园安全文明宣传督导队成员名单
组 长:赵 聪(七)
副组长:华 瑞(七)、陈良洪(外)
组 员:七年制:王洪明、李荷欢、张 晶、王 敏、吕 丰、裴 培、李文雅、巴 根、龚 晶、陈桂珍
外语班:刘 静
88期:楚振兴、李宇楠
89期:周 播、刘 勋、庞志远、李 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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