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制法医学专业教学工作
评估总结报告
第一部分 法医学院简介
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院成立于2000年5月,学科发展已有八十余年的历史,在20世纪50年代的法医学教研室时,就已成为东北地区法医培训和法医鉴定中心。1982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我校法医学为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84年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法医学系。1986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学科。学院现设有法医病理学教研室、法医血清学教研室、临床法医学教研室、法医人类学教研室、法医化学教研室及基础法律教研室,教职员工32人,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6人,讲师6人,助教2人,技术员7人,博士研究生导师4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人。
自1979年我校招收法医学专业本科生以来,学院已培养法医专业本科毕业生313名,培养硕士研究生70名、博士研究生19名。迄今,受卫生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委托,先后举办了第四、五期法医师资及法医师培训班和第一至九期高等教育法医学《专业证书》教学班,为我国公、检、法和高等院校共培养419名在职法医人才。同时为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在辽宁省沈阳、大连、鞍山、抚顺、丹东、辽阳;吉林省四平;黑龙江省哈尔滨,齐齐哈尔;河北省唐山、张家口等市建立法医学教学基地13个。
学院主持编写并已出版以《世界法医学与法科学史》、《临床法医学》等为代表的法医学专业教材和参考书籍近20部。
为保证教学工作的开展,完成法医学专业学生的课间实习,学院每年承担1500余例由省内外司法机关和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法医学鉴定工作,同时也为我国的法治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学院先后获国家自然基金及省、部、市级科研课题40项,获研究经费123.7万元,在国际及国内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4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及奖励21项。
1987年10月首次在我国主办了“国际法医学研讨会”,国内外共有200余名专家和法医工作者出席了会议,受到国内外法医学者的好评。先后与英、日、澳大利亚等10余个国家和地区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派出教师讲学、进修学习50余人次,参加国际性学术会议50余人次,并邀请国外专家来院访问和讲学40余人次。学院的教学、科研及法医学鉴定工作在我国法医学领域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和优势,培养的法医学专业本科生及研究生受到各用人单位的一致好评。
第二部分 办学指导思想与专业定位
一、办学指导思想与培养目标
法医学以医学为基础,作为一门专业,其中所包含的分支学科,如法医病理学、法医物证学、临床法医学、法医人类学等的工作内容和性质相差较大,所需的理论知识和实验技术各有侧重。随着医学科学的飞速发展,西欧发达国家在培养法医学人才方面已形成了专业化培养模式,并已得到了国际上的认可,这与我国现行的培养初级的法医学人才模式不同。五年制法医学专业学生在通过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学习后,经过系统学习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毕业后进一步在法医学的某一分支学科领域中接受培养,可在相应的工作岗位上很快适应这一法医学分支领域的工作,解决所遇到的专业性问题。
根据法医学专业教学特点及我国公、检、法对法医学专业人才的要求,确立了学院的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目标,并形成了具有一定特色的教学模式。
办学指导思想:面向未来,拓宽专业口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
培养目标:培养政治素质好,现代医学和法医学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竞争意识和终身自我学习能力的现代法医学人才。
二、专业方向与专业定位
专业方向:法医学是应用医学和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医学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其研究和工作内容包括:人体损伤的成伤机制、死亡原因、死亡方式、死亡时间的鉴定;个人识别、亲权鉴定;活体的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造作伤(病)、诈病、强奸等鉴定;中毒或吸毒死亡案件的鉴定;体液或脏器中毒物的检测等。法医学的专业方向是为我国司法实践中的侦察、立案、诉讼和审判等工作提供科学、客观证据,为保证司法实践的公正提供法医学依据,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服务。
专业定位:我院以培养五年制法医学专业学生为中心,使学生毕业后在我国公、检、法等司法部门能够独力承担起一般案件的法医学鉴定,如死亡原因、死亡方式的鉴定;活体损伤程度和伤残程度的鉴定;血痕的常规血型、血清型、酶型和DNA的检测。具备初步的科学研究能力,对鉴定中所发现的某些问题或现象,可通过实验研究加以解决或证实。
三、根据社会需要和学院实际情况,遵循学校教育发展方向
随着我国的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法医学教育越来越显示出在法制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根据社会需求和培养目标,早在1993年5月学院提出修改课程计划并实施。2000年7月对修改后的课程计划在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后又进一步修改,经学校同意后得到全面实施,收到较好效果。现在,随着社会需求招收学生人数也进行调整,并根据用人单位需要拟计划招收七年制法医专业学生。学院成立了教学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及副院长主管,院办主任分管教学,责任明确。在学校的统一管理下,学院有计划地对教学增加投入。
四、培养计划改革
为保证对学生达到培养目标,做到了教学计划中处理好知识、能力、素质三者之间关系,学院先后对所承担的五年制、七年制教学课程制定了教学计划,多次修改教学大纲。学院对学校下达的有关五年制、七年制教学文件均按要求认真贯彻执行。现在法医专业教学计划时数已由原694学时调整为592学时。虽然课时数减少,但重点突出,并通过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取得更佳的教学效果。在总体工作中,明确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及继续教育等方面的关系,各项工作均有专人负责。在确保本科生教学工作的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研究生培养和国家级继续教育项目。学院以本科生教育为本,以科学研究和研究生教育促进本科生教育。
第三部分 师资队伍
一、队伍结构
学院现有教职员工32人,其中教师21人,技术员7人。教师中教授7人,副教授6人,讲师6人,助教2人,职称构成比为1:0.9:0.9:0.3;博士研究生导师5人,硕士研究生导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11人(含博士后1人),硕士学位6人,学士学位4人,具有硕士及博士学位的教师占全部教师的81%;年龄45~60岁5人,36~44岁12人,35岁以下4人。年龄构成比为1:2.4:0.8,青年教师具有硕士及博士学位者占50%。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结构基本合理,发展趋势较好,适应教学需要和学科发展,有较好和稳定的学科带头人,形成了学术梯队。
二、授课教师
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新教师需经过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参加教学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学院、教研室均制定了具体的青年教师培养计划并予以认真执行。
学院高度重视本科生教学,授课教师100%符合教师岗位资格,授课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讲师职称者占教师总数的91%。其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资格的教师为七年制学生上课,全部教授及副教授均为本科生授课,授课时数占总学时数的80.6%。
第四部分
教学条件与利用
一、教室状况
学院拥有教学专用教室、形态学电化教学实验室、法医病理学尸体解剖室、标本陈列室、组织学实验室、物证检验实验室、DNA实验室、临床法医学检查室、脑干诱发电位检查室及图书资料室等用于日常教学工作。
二、实验室及教学设备情况和教学经费投入
我院各教研室均有完善、稳定的实验室,现有用于本科生实习教学使用的实验仪器设备台件,教学实验仪器设备齐全,可满足学生实验课教学需要。学院和教研室均制定了完善的实验室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实验仪器的管理和使用,实验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自2001年开始学院各教研室的实验室均对专业本科生开放,为专业本科生科研活动提供条件。学院拥有多媒体演示设备和幻灯机、投影仪、专业摄影照相机、数码照相机等教学辅助设备,各教研室均配备扫描仪及2台以上计算机,用于教学及多媒体课件的制作。
学校向学院以及学院投入的实验设备、仪器和试剂、生产实习等经费逐年增加,年均8.3万元。
2000年-2003年教学经费投入统计
|
年代 |
学校投入经费(万元) |
学院投入经费(万元) |
合
计 |
|
2000年 |
3.6 |
1.3 |
4.9 |
|
2001年 |
4.2 |
1.9 |
6.1 |
|
2002年 |
6.8 |
4.1 |
10.9 |
|
2003年 |
7.3 |
3.9 |
11.2 |
三、教学实习基地情况
学院根据法医学专业特点和学生毕业实习需要,已在省内外建立了13个稳定的教学实习基地,分布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及广东省的部分市级公安局,聘任兼职教师99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55人(56%),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44人(44%)。根据人才市场的需求,近几年一些用人单位向高校提出新的用人要求,希望拟录用的学生到该单位参加生产实习,以便加强考核,择优录用。为拓宽毕业生的就业途径,提高学生竞争意识,使更多的优秀毕业生走上满意的工作岗位,经学校有关领导和主管部门同意,专门制定了“关于法医专业学生到非教学基地用人单位生产实习的暂行规定”,从2001年开始,在法医专业毕业生中进行生产实习开始试行,为提高学生一次性就业率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根据我校扩招后法医学专业学生人数增加的实际情况,为做好毕业生实习教学工作,学院正在与法医学技术人员力量强,设备及工作条件较好的市级公安局,特别市我国南方部分发达地区的市级公安局进行协商,将在2005年前再建立相对稳定的实习基地8-10个,以保证法医学专业学生实习需要。为进一步搞好实习教学,学生实习过程中经常与基地的带教兼职教师联系,了解实习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在适当时机举办教学基地研讨会,与教学基地的主要领导和兼职教师探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对教学基地进修人员实行免费培训,同时减免教学基地委托我院进行法医学鉴定的费用。
第五部分
教学建设与改革
一、专业
1.专业
按照教育部有关专业和学科建设的规定,学院设置法医学专业一个。
2.教学计划
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实行三段式教学计划,即公共基础课和医学基础课2.5年、临床课1.5年、法医学专业课1年。为了实现培养目标,学院在制定教学计划时特别注重以下几方面:
(1)在教学观念上,处理好知识、能力及素质三者之间的关系,强调三者的综合训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实践认知能力。
(2)在教学方式上,在理论学习的基础上,以问题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学生主动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以及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强调学生自学能力的培养。
(3)在教学内容上,既强调必修课教学,又注重新兴边缘学科的选修课教学,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根据学生的毕业去向及公、检、法部门的实际需要,采取前期趋同,后期分化的方法,达到专业对口,培养宽专业人才,一专多能的培养目标。
(4)在生产实习上,以条件良好的公安部门作为教学基地,使学生能够把书本上的知识应用于实习过程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了解各种刑事案件的现场勘验程序、鉴定分析方法,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奠定基础。
二、教学内容与课程体系
本着学校《高等医学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院法医教学经验和体会,对法医学教学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先后多次进行改革,达到了拓宽专业口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造性能力的目的。实现了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牢固、知识面广、实践操作能力强,有一定的科研基础的培养目标。
1.课程设置与改革
根据目前我国公、检、法各部门法医学鉴定的实际工作需要以及学校有关教学改革,减少教学时数的要求,从2000年起取消了法律基础及司法精神病学课程,减少了各三级学科课程的教学时数,特别是较大量地减少了法医学概论、法医化学、法医人类学、刑事科学技术等课程的学时数(见表1)。增设了法医鉴定学和法医毒理学,增加了毕业实习时间。与原教学计划相比,理论课减少102学时,实验课减少70学时,毕业实习时间增加了3周,目前理论课与实验课比为1:0.9。
表1
课程计划修改前后对比
原课程计划
修改后的课程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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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 课程 学时 学期 课程 学时
7、8 法医学概论 30 3或4、7 法医学概论 10
法律基础 36 法医人类学 48
司法精神病学 30 法医化学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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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法医病理学 170 9、10 法医病理学 160
法医毒理学 24
临床法医学 80 临床法医学 80
法医物证学 126 法医物证学 130
专业英语 54 专业英语 46
法医鉴定学 24 法医鉴定学 46
刑事科学技术 30 刑事科学技术 24
法医人类学 60
法医化学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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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课学时数 694 592
实验课学时数 604 534
毕业实习周数
12周
15周
2.教学内容改革
增设法医鉴定学(自编教材)的内容,包括法医学概论后部分内容和法律基础,主要内容为:与法医鉴定有关的法律和行政法规,法医鉴定原理、程序、规则和原则,法医鉴定人的资格及素质条件,各专业的法医鉴定技术,法医学鉴定文书的书写,法医举证的要求和典型案例分析等,并拟举办模拟法庭式教学,为毕业生就业后尽快适应工作需要奠定了基础。
3.教学方法与手段改革
(1)教学方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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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以法医病理学和临床法医学为主,根据该两门学科有大量的法医学鉴定案例的特点,以典型案例为中心,采取启发讨论式教学,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法医病理学教学中,以理论课讲授 尸体解剖 标本示教与图片观察 组织学检查 集体讨论的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模式也成为一种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的教学方法。从鉴定的受理、法医学鉴定到鉴定书的形成,按鉴定的程序要求将涉及到的专业知识、法律规定全面系统的进行讲授。
(2)教学手段改革
理论课教学增加幻灯、投影手段,录制了法医病理学解剖、神经系统损伤检查、人体骨骼测量和法医物证标准检测录像、耻骨联合面特点判断人年龄CAI课件等,专业英语及日语医学班授课采用自编教材。为进一步使教学手段现代化,提高教学效果,学院出资为各教研室配备计算机及扫描仪等设备,并购置了多媒体投影机、计算机图像分析系统等设备及相应软件,积极组织各教研室开展多媒体教学,已有2个教研室申请的课程多媒体课件制作获得学校资助,目前正在积极制作中。
(3)双语教学
在学院承担的七年制英文班、六年制英文班和日文班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课程教学中以英语或日语授课为主,其中英文班授课中50%以上的教学内容采用多媒体手段授课,日文班教学使用自编的日文版教材。考试全部采用外语出题和答卷。
三、教材建设与成效
自1988年教育部开始组织编写法医学专业规划教材和医学院校非法医学专业《法医学》规划教材以来,法医学院教师担任主编7部次,副主编5部次,有19人次参加编写。主编东北三省协编教材《法医学》1部,自编校内教材《法医学专业英语》及日文版《法医学》各1部(表2),各三级学科实验课实习手册4部。贾静涛教授还编写了《法医血清学》、《法医人类学》、《世界法医学与法庭科学史》、《中国法医学史》4部专著,主编《中华医学大辞海》法医学分册1部,其中《世界法医学与法庭科学史》是迄今世界上唯一一部有关法医学发展史的专业论著,我院20余人次参加编写了其他法医学专业著作6部。在法医学专业及非法医学专业学生教学中学院均选用最新版国家规划教材。
表2
法医学院主编和参加编写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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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名称 |
主编 |
副主编 |
编者 |
出版社 |
出版时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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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法医学概论 (第一版) |
贾静涛 |
|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88年 |
国家教委规划教材 |
|
|
2 |
法医病理学 (第一版) |
|
|
李德祥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89年 |
国家教委规划教材 |
|
|
3 |
临床法医学 (第一版) |
李德祥 |
宋嗣荣 |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1年 |
国家教委规划教材 |
|
|
4 |
法医物证学 (第一版) |
|
王保捷 |
丁 梅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6年 |
国家教委规划教材 |
|
|
5 |
法医学概论 (第二版) |
|
|
贾静涛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8年 |
国家教委规划教材 |
|
|
6 |
法医毒理学 (第二版) |
|
|
汪德文 |
人民卫生出版社 |
1998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