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指南
中国医科大学2026级新生落户须知

中国医科大学2026级新生落户须知


一、落户条件

新生自愿迁移户口。

二、递交材料时间、地点

请于9月3-15日(工作日9:30-11:3013:30-15:30),由新生本人将落户所需材料报送至学校安全保卫处户籍窗口(沈北校区综合楼一楼107室),由学校统一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9月15日以后需办理落户的新生,到学校户籍窗口开具落户证明后,前往学校属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三、落户所需材料

(一)辽宁省外新生所需材料

1.《户口迁移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4.《迁户承诺书》(递交材料时当面签署,无需提前准备)。

(二)辽宁省内新生所需材料

1.家庭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者提供加盖公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及个人页原件);

2.户口簿首页、个人页复印件各1份;

3.《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5.《迁户承诺书》(递交材料时当面签署,无需提前准备)。

四、需说明的情况

1.辽宁省外落户新生办理《户口迁移证》时,“户口迁移地址”处请统一填写“辽宁省沈阳市中国医科大学”,或填写“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中国医科大学”,切勿填写和平校区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二马路92号”,否则将不能办理落户。

2.辽宁省外落户新生来校前请仔细检查《户口迁移证》上骑缝章、落款章和户口员名章是否加盖好,缺一不可。

3.所有落户新生请将本人电话号码写在身份证复印件右下角。未满16周岁的落户新生,除填写本人电话号码外,需同时填写监护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4.公安机关集中审批落户为期3-6个月。期间,落户新生无法办理身份证、护照等需要户口的相关业务;辽宁省内落户新生家庭户口簿原件不能返还(落户完成后返还)。请新生办理落户前,处理好相关事项。

5.按公安机关规定,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后,除毕业中途退学外,就读期间不可办理迁出;就读期间集体户口首页、个人页由学校统一管理,使用时到安全保卫处户籍窗口借取用后需及时返还。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规定,毕业后(留校本部工作、本校升学者除外),户口必须办理迁出,否则将按滞留户口处理。滞留户口将无法办理除迁出以外的任何户籍业务。

中国医科大学安全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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