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增强研究生国际意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于2017年起加大对在学优秀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支持力度,开展优秀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资助项目,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具体项目内容及选拔方案如下:
一、选派计划
2021年资助各类出国联合培养研究生计划不超过18名(为2020年和2021年两年计划总额),其中包括英国卡迪夫大学联合培养项目4名。(2020年已派出人员与2021年已派出和拟派出人员均属于此范畴。)
二、资助期限和资助标准
原则上资助上限为12个月(资助标准为欧洲、美洲、大洋洲国家项目0.5万人民币/月;亚洲国家及港澳台地区项目0.2万人民币/月),可用于往返国际旅费及留学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学术活动补助费等。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与卡迪夫大学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的实施方案》,每年卡迪夫大学联合培养资助项目2名同学,标准为1万元人民币/月/人,资助期限为12个月。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申请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学的非定向研究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心健康;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符合具体项目申报的基本条件。
(二)申请人具体条件
1.原则上已获得国外院校、科研机构等接收函,且须于2020-2021年内出国进行联合培养者或已于2020-2021年出国进行联合培养者;
2.
达到外方院校、科研机构等要求的外语水平;
3. 已通过导师、科室及院系的审批。
(三)优先考虑以下条件
1.申请者为博士生或硕博连读生联合培养者;
2.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3.
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SSCI及CSSCI全文收录;
4.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励,在省级相关竞赛中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5.
在社会实践活动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获省级及以上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优秀团队荣誉称号;
6. 英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WSK(PETS
5)考试合格;雅思≥6.5或托福≥90;GRE≥305/1200;GMAT 成绩 600 分及以上。
7.
积极参加国际交流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担当志愿者的学生。
(四)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国家留学公派留学资格者和曾获得校级出国培养资助者,不在此受理范围内。
四、选拔办法
(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科室和院系审批,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进行选拔。
(二)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国际事务部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面试评审。对于因已在国外交流,无法到校参加面试评审者,可使用网络面试。2020年卡迪夫大学联合培养项目中,已通过英方面试并排名前两位的同学免试(含预科)。
(三)评审结果报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评选工作小组审议后,确定拟资助人选,并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时程安排及申请材料要求
(一)材料准备
申请人须下载《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经费申请表》及《汇总表》,填写基本信息,并经导师、科室及院系审批。同时提交“外方邀请函”或外方导师同意接收的联络邮件的电子版及纸质版,邀请函中派出时间需在资格有效期内,即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申请表及邀请函报送合并PDF电子版及纸质版,电子版命名方式为2021研究生联培资助申请+姓名;汇总表仅报送电子版,命名方式为2021研究生联培资助汇总表+姓名,邮箱wangyumei@cmu.edu.cn。还需提交申请表中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勿提供原件),如:外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发表文章收录证明等。
(二)申请截止时间
2021年6月4日10:00前,将申报材料上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学生在确定报名后须加入2021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资助项目QQ群:650816428,后续信息将在群里发布。
(三)专家评审
国际事务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评审结果后报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评选工作小组审议,确定拟资助人选,于2021年6月底前公布评审结果。
六、派出与管理
(一)获得资助者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凡未按期按要求派出者,需提前提交本人签字的书面情况说明,资助资格自动取消,按申请者的评审排名自动顺延。不得随意变更留学院校,如因特殊原因变更,需经学校重新研究决定其资助资格。
(二)出国前须在研究生院办理出国相关手续。国际事务部可按实际获资助的金额提供资助证明。
(三)凡获得资助的研究生回国后须就学习交流相关内容在所在院系做时间不少于20分钟的报告,并形成书面材料向国际事务部提交,资助金将于完成报告后下发。
(四)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中国医科大学资助”。鼓励留学人员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做口头报告。
(五)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及所在单位的管理,定期联系导师,按时进行学籍注册。
(六)如在外实际停留时间少于申请时间,出国资助按照实际在外停留时间进行计算。如在外实际停留时间超过申请时间,出国资助按照申请时间计算。在国内以网课方式学习者,不予以资助。
(七)所有申请者必须在资助发放前提供本人建行一类储蓄卡卡号(毕业年级学生不得在获得资助前销户;其他文件请查阅QQ群,并按要求按时提交)。
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培养办A104室
电话:024-31939461
邮箱:wangyumei@cmu.edu.cn
国际事务部欧亚非办公室 综合楼1012室
电话:024-31939094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学生国际交流资助项目经费申请表
2. 2021年资助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项目汇总表
国际事务部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