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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4年08月05日 08:33 


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二级培养单位:

为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时间

工作程序

工作要求

责任人

备注

8月下旬

培养终审

研究生培养终审及预答辩详见《培养终审工作安排》,各单位应在学位申请前完成培养终审相关工作。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研室

学院

研究生院培养科

点击下载 附件1: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培养终审工作安排.zip

9月6日前

学位申请

资格初审

学位申请人向院系上交已初步定稿的学位论文及相关申请材料;

院系根据申请人培养方案执行情况及同等学力人员水平认定情况,确定学位论文初审资格。

操作:

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提交申请,“批次”选择202412;

各院系在管理平台“初审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审核”前完成审核。

学位申请人

教研室

学院

学位申请相关文件表格可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专区—学位下载”中查看。


9月15日前

学位论文初审、查重和结果登记

1.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初审。

2.院系根据所属分委员会具体要求安排提交材料。

3.各院系应在收到分委员会审核结果后登记初审结果,分委员会完成审批。

操作:

院系根据分委员会初审结果在管理平台“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登记”登记初审结果;

各分委员会在“初审资格审查-初审结果审核”完成审批。

4.查重由各院系组织实施,用于查重论文须由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参照操作手册将查重结果录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学位申请人

分委员会

初审专家

学院

请注意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一定是完善完整的正式论文(论文须删除个人与导师姓名、单位相关信息。论文须包括综述参考文献),如因个人原因上传错误,责任自行承担。

9月22日前

校内复审

学位办根据初审和查重通过的学位论文开展校内复审。

研究生院学位办


9月27日前

论文评阅资格

通过校内复审的学位论文可直接进入论文评阅;

各分委员会确定复审预警论文外审资格。

分委员会


分委员会在管理平台“校内复审”模块审批通过,确定送审论文,提交预警论文继续论文评阅决议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11月10日前

论文评阅

各院系参照《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2023年修订)》,组织完成评阅(含申诉评阅)。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研室

学院


论文评阅缴费参照2024年春季学期标准。首次申请学位送审三位专家论文评阅费用由学校承担,二次及以上评阅费(含申诉)由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已毕业的学位申请人自行承担学位论文评阅(包括首次评阅、申诉)费用。

11月20日前

答辩

各院系组织完成答辩及答辩结果登记审核,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实施要求》。

1. 申请人于答辩前一周在系统提交申请,上传《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2. 各院系完成答辩申请审核。

答辩过程注意:

1)答辩申请人需提交《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学生端—毕业与学位—论文评阅管理模块—右上角“word打印评审意见汇总”)及《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

2)答辩程序须有论文评阅意见宣读环节,由答辩人或答辩秘书进行宣读《学位论文评阅意见汇总表》全部内容,汇报《学位论文修改定稿审核表》,答辩专家在充分考虑论文盲审评阅意见修改情况的基础上完成提问和讨论,确保答辩人对全部评阅意见已进行充分修改。

3)答辩完成后系统提交的终版电子版论文须有本人和导师签字,且必须与存档的纸质版论文一致。

3.教研室、院系完成答辩结果录入。

学位申请人

导师

教研室

学院


申请答辩前须通过学位论文审查(包括初审、查重和校内复审)及评阅,通过学位论文评阅者可以申请答辩。

11月27日前

学位论文修改情况审核

各分委员会审核管辖范围内拟申请学位人员学位论文修改情况。

分委员会


12月初


学位论文质量复核

研究生院学位办


12月10日前

学位申请

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申请通过后尽快完成授予数据核对。

院系完成审核并提交分委会审议。

分委会系统录入审议结果,上交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的报告(博士、硕士各一份,签字、盖章后的pdf扫描版)。

学位申请人

学院

分委员会

达到学位申请各项条件后方可进入学位申请流程。

1.研究生系统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学位申请。

2.已经毕业的统招硕士、博士研究生跨年度申请学位,学位论文需要重新经过论文审查及评阅,通过后可申请学位。

12月下旬

学位授予

组织召开学位会

研究生院学位办


12月底

组卷

申请人于在系统完成终版论文提交及组卷材料上交。

1.学位论文须严格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9)》撰写(附件5)。

2.论文封面内容必须完整填写,不能空项。

3.“密级”一栏只能有四种写法:

公开、限制★6个月、限制★1年、限制★2年。

※填写上述后三种的必须为已经履行不宜公开申请手续的,限制时间按照申请上的时间填写。未在履行不宜公开学位论文申请审批程序的学位申请人,学位论文授权页必须选择“公开”。

4.论文侧面要有书脊。

学位申请人

教研室

学院


各院系于寒假前完成组卷,组卷工作要求另行发布。


12月底-1月上旬

学位证书领取

1.申请人按照各学院后续通知安排,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领取。

2.各院系在证书下发一个月内返回学位证书领取登记表。

学院



学位授予信息备案

申请人可于7日后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站查询学位授予信息。

同等学力硕士备案工作须在“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进行(网址:https://tdxl.chsi.com.cn/tdxlsqxt/index.html),学位申请人须本人登录系统进行相关课程认证、答辩及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人

研究生院学位办


其他:

1.请各院系和申请人按照本学期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工作时程安排执行,尽早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能按期完成答辩或学位申请,则本批次不予授予学位。

2.博士研究生分流相关办法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分流管理办法(试行)》(医大党发〔2024〕15号)。

3.学位申请人员如对以上通知内容有任何不明之处请向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咨询。


附件:1.培养终审工作安排

            2.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2023)

            3.申诉论文封面说明

            4.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要求

            5.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2019)

            6.研究生管理新系统登录说明(所有身份通用)

            7.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手册(学生版)

            8.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手册(导师版)

            9.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手册(科室版)

            10.研究生管理新系统使用说明(评审专家版)

    11.研究生管理新系统使用说明(院系管理人员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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