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现将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1、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业优秀、科研业绩显著、综合素质突出的杰出研究生,各培养单位要全面考察研究生在校表现,进行评定。
2、坚持公平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培养单位应制订评审细则,加大考核力度,确保优中选优,杜绝滥竽充数、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二、指标分配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培养单位纳入评审范围的研究生规模及倾斜原则进行指标预分配,其中研究生规模相对较小的培养单位共享指标。
三、申请条件
凡符合《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2)规定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均可申报。
需注意的条件:拥有中国国籍的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在基本修业年限范围内(在籍不超过3年);学位必修课程截至目前无不及格情况;不在处分期内;学籍状态正常无欠费;本年度(2022年9月10日至今)无失信行为记录;评审年度出国、休学或其他原因不在校但保留学籍者不参评(联合培养除外)。
四、评审办法
各培养单位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指标体系》文件,综合考虑课程考试成绩、科研业绩和日常表现自行制定考评细则。
五、申报程序及日程安排
1、指标独立的培养单位请于9月22日16时前将纸质版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yu@cmu.edu.cn。
(1)指标独立的培养单位所需上交材料明细
① 学院评审实施细则电子版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四份纸质版)
③《独立指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汇总表》(附件7电子版excel+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
(2)申报程序
①培养单位将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并实施;
②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
③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拟获奖者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四份);培养单位汇总相关数据,将(1)中指标独立的培养单位所需上交材料明细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2、指标共享的培养单位请于9月20日16时前将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uyu@cmu.edu.cn。
(1)指标共享的培养单位所需上交材料明细
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四份纸质版)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注:论著需要开具检索证明,且日期为2023年6月1日后开具,尽量开具SCIE数据库的检索证明)
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人论文课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excel+纸质版,纸质版需要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公章)及相关论文课题情况证明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
(2)申报程序
①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等材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②培养单位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汇总相关数据,将(1)中指标共享的培养单位所需上交材料明细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学生管理科;
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评审、确定拟获奖名单。
3、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拟获奖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注意事项
1、附件5-6是国家奖学金材料模板填写要求,请按规定认真填写,所有材料需要上交省里,如因材料不规范影响评奖结果,由各学院自行负责。
2、请及时报送材料,逾期不予补报。
附件1: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2: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反正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一式四份)上交省里及放档案里,必须认真对待。
附件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人论文课题情况汇总表
附件5:(请注意查看!)辽宁省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模板举例,请认真参考
附件7:独立指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人员汇总表
附件8:关于印发《中国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版)》的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