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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国医科大学2022级研究生第一三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01日 16:37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关于2023年医药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1),现下发2022级研究生第一三共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文件规定的评选范围及评选名额和时间要求,组织落实本学院工作。

一、评选对象、名额

1.对象:2022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硕士研究生。

2.名额:根据学院指标分配表名额(附件2),各学院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党,思想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与集体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奖期间在校内外无不良记录,没有尚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2.热爱医药事业,积极上进,勤奋刻苦,诚实守信;科研作风严谨,科研能力突出,医德医风良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团队合作较好,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3.认真学习,已修完的课程平均分达到优良水平;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道德意识较好,无考试作弊,学位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

4.同等条件下,重点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习态度端正、坚持努力的学生;重点鼓励少数民族学生;

5.同一学历学习期间仅可获得一次本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章程》以及本次通知的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开展此项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2.评选材料

(1)指标独立学院:学院开展评选工作,等额候选人名单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确认无异议者,20239714时前将《第一三共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及《第一三共奖学金候选者名单》(附件 4) (均为电子版+纸质版。需要加盖院系公章及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上报学校。

(2)指标共享学院:学院开展评选工作,候选人名单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确认无异议者,20239714时前将《第一三共奖学金评审表》(附件3)及《第一三共奖学金候选者名单》(附件4)(均为电子版+纸质版,以及发表科研成果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发表文章近1个月内的检索证明、文章接收证明、贫困证明等纸质版需要加盖院系公章及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上报学校。

3.学校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第一三共医药学奖学金章程》,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第一三共奖学金获得者,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评优相关细则,各院系相关细则由各院系负责解释。

五、评选以本通知中评审表内容为参考,如确实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学院可零推荐

附件1: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际交流与合作中心 关于2023年医药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学院指标分配表

附件3: 第一三共奖学金评选评审表 (正反面打印一张纸上)

附件4: 第一三共奖学金候选者汇总

中国医科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8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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