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激发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人员的工作热情,根据泰康集团资助意愿,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3年泰康医疗奖教金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奖励金额
1.泰康医疗奖学金:
共计13名,其中:一等奖1名,标准为10,000元/人,择优评选;二等奖2名,标准为5,000元/人,硕士、博士各1人;三等奖10名,标准为3,000元/人,硕士、博士各5人。
2.泰康医疗教学金:
10名,标准为2,000元/人。教学金与学校一年内先进个人所获奖金不可兼得。
二、评选条件
(一)泰康医疗奖学金
1.评定范围:
学历:二年级及以上基本修业年限内统招非定向全日制研究生。
专业:重点向临床医学相关专业的专业型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倾斜(获奖比例不低于80%,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同时兼顾其他医学类专业的硕士或博士研究生(专业代码前2位为10)。
2.评定标准: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要求进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学习与集体公益活动。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作风正派,团队合作较好,在各项活动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威信。
(4)参评学年学籍正常注册,无学位课程考试不合格,未在处分期内。
(5)导师及科室操行评定为优秀者。
(6)曾获得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7))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身份已在中科院分区升级版II区及以上期刊发表研究型学术论文(论文第一单位为中国医科大学)。
(二)泰康医疗教学金
1.评定范围:
从事研究生教育的相关人员。
2.评定标准:
(1)思想觉悟高。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研究生励志成才,积极奉献。
(2)个人品德好。为人师表,率先垂范,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服务精神和工作态度。
(3)工作能力强。熟悉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原则及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培养工作中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规范有序、富有成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成绩突出。
(4)连续从事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满两年。
三、推荐名额
(一)泰康医疗奖学金
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择优推荐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代码前4位为1051)硕士3人、博士3人,及其他符合评定标准研究生1人。
其他学院(研究院):择优推荐研究生1人(专业代码前2位为10)。
(二)泰康医疗教学金
每学院(研究院)推荐1人。
四、评定程序
1.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根据本院系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细则,各院系相关细则由各培养单位负责解释。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依据评选范围和评选名额开展遴选工作,推荐候选人。候选人名单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3日并确认无异议。
3.学校组织专家根据《泰康医疗奖教金评定方案》对候选人进行评审,并最终确定泰康医疗奖教金获得者,提交学校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其他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3年11月7日14时前将《泰康医疗奖学金审批表》(附件1)及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泰康医疗教学金审批表》(附件2) 纸质版(加盖院系公章及院系研究生主管领导签字)报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汇总表发送邮箱luyu@cmu.edu.cn。
联系人:卢宇
联系电话:024-3193947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