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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秋季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1年09月26日 00:00 

                                          医大学位〔201117
关于做好201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和
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教研(科)室:
     2011年秋季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对象
    1、申请条件
    学业期满,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培养过程,通过培养终审者,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达到授位标准者,方可申请学位。
    2、学位论文答辩对象
    2011年秋季拟申请答辩的同等学力学员。
    3、学位申请对象
    (1)2011年秋季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学员。
    (2)现已符合授予学位条件,但毕业当年因外语和论文发表等原因未授予学位的往届博士学位申请人。
二、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1、论文初审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硕士专业学位人员)需参加由各院系组织的论文初审。申请者填写《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初审评阅表》(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下载),同时上交学位论文、培养手册及实验记录手册以备审查(注:上述材料在培养终审时交到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即可,不必重复上交)。学位论文制作说明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
根据校发(1999)学位1号文件要求,论文初审专家不得少于7人,其中基础学科专家不少于2/5。对论文初审合格者,其论文经导师签字确认后准予正式付印。因秋季论文初审不涉及博士学位论文,学校不组织专家进行集体评审,故对硕士论文初审不合格者,其论文由校学位办统一安排进行校外同行专家评议,根据评议结果决定是否通过初审或延期毕业。
    论文初审时间:10月14日前结束,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安排,同时将审查结果报学位办备案。
    2、论文评阅及答辩审批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在论文初审合格后,须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下载并填写答辩审核表、论文评阅书等一系列答辩相关材料,经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到校学位办进行答辩审批。对论文评阅的有关要求请参见附件,如有评语认为论文未达到相应学位的学术水平,则不能组织答辩,并须按评阅人意见进行修改;若原评阅人对修改后论文的学术水平仍返回否定评语,或有两位评阅人返回否定评语,则本次答辩申请无效。
    院系及校学位办答辩审批时间:10月17日—10月26日
    3、答辩审批需上交材料
    A、学术学位申请人
    (1)论文答辩申请审核登记表;
    (2)论文评阅书;
    (3)学位论文3份(照片不可用复印件代替);
    (4)学位信息表1份;
    (5)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命名方式:申请人学号xwlw(例如:200842005xwlw),申请答辩前发至学位办邮箱(xwb@mail.cmu.edu.cn,下同);
    (6)300-500字中文摘要电子版(word版), 命名方式: 申请人学号zy(例如:200811005zy),申请答辩前发至学位办邮箱;文档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
    B、专业学位申请人
    (1)《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毕业考核答辩申请与学位授予审核表》;
    (2)学位论文3份(照片不可用复印件代替);
    (3)学位信息表1份;
    (4)学位信息表电子版(word版),命名方式:申请人学号xxb (例如:200821005xxb),申请答辩前发至学位办邮箱;
    C、所有申请人均另需上交
    (1)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2)科研成果: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须提供近三年内,正式发表的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专著(编委以上)或省级学术刊物第一作者学术论著,且作者单位均须署名中国医科大学,或市以上科技进步奖第一完成人证书。(原件与复印件,A4纸)。
    (3)单位鉴定书。
    (4)2寸免冠彩照1张。
    4、学位论文答辩
    时间:10月18日—10月28日
    地点:各答辩教研科室自定
    有关答辩细节说明请参见附件。
    5、上报答辩结果
    各院系将本次学位论文答辩情况汇总上报学位办
    时间:10月31日前
三、学位申请
    1、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在申请答辩同时即申请学位,不需另行上交材料。
    2、往届博士学位申请人
    申请学位时间:10月17日—10月31日
    申请学位地点:校学位办公室
    往届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学位时须上交材料:
    (1)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第一外语为英语的学生,需递交“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报告单及其复印件;第一外语为日、俄语的学生,需递交“大学日语四级考试”或“大学俄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以或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取得50分以上的成绩证明及其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纸。
    (2)发表论文证明
    博士学术学位申请人从2005级起,要求在学期间发表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第一作者学术论文至少一篇,导师须为通讯作者,且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单位均须为中国医科大学。该论文必须被 “SCI”收录。学位授予审查时要求递交已发表论文的原件及复印件(A4纸),已接收但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提供文章录用证明且需在拟发表论文期刊的网站上检索到该文章已被录用。已发表的学术论文要求提供该论文被SCI收录的检索证明;已接收但尚未发表的学术论文,则要求提供拟发表论文期刊的SCI收录检索证明。
    (3)学位论文3份(照片不可用复印件代替);
    (4)2寸免冠彩照1张。
    (5)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版),命名方式:申请人学号lw(例如:200742005lw),申请学位前发至学位办邮箱(xwb@mail.cmu.edu.cn,下同);
    (6)300-500字中文摘要(word版),命名方式: 申请人学号zy (例如:200742005zy),申请学位前发至学位办邮箱;文档格式要求见研究生院学位办网站。
 
四、学位授予
    通过答辩且达到学位授予标准的学位申请人名单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方可授予所申请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对于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和博士学位申请人,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同意授予其相应学位后,须张榜公布,对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授予学位后还须通知申请人所在单位。在三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者,方可颁发学位证书。
    有不明事宜请与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联系,地点:研究生院110房间;电话:024-23271905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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