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初选 研院公文[2009]73学位3号
关于开展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部研究生管理部门: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09]145号)文件精神,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选论文对象
1、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
原则要求该论文已被评为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或参加过校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审(名单见附件)。在我校优博评选之后发表的其他确属优秀的博士学位论文,亦可一并上报。
2、在2003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间获得博士学位者,若其学位论文已被评为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但未被评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经校外3名同行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可继续申报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评选,但要占初选名额。
3、本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博士学位论文。
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所撰写的博士学位论文;
②已参评过两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的博士学位论文;
③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未发表过学术论文(要求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的作者所撰写的学位论文;
④涉密的博士学位论文。
二、我校上报名额和工作时程计划
1、我校上报名额8名。上报论文若通过省级初选被报送全国参评,将作为本年度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
2、工作时程计划
①各院系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09年11月12日
②学校评审时间:2009年11月13日下午14:00
③学校上报材料时间:2009年11月14日
三、材料报送
1、纸质材料
本次报送的纸质材料共4项。
①与存档原文一致博士学位论文。请用双面打印或复印后装订(一式三份)。
②每篇论文对应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附件1)、3000字左右的中文摘要及相应的英文摘要(格式见附件2)、作者简况表(附件3)。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与相应的博士学位论文夹放在一起。
③需专家联名推荐方能申报的学位论文所填写的《专家联名推荐表》(附件5)。
④请单独提供一套推荐表中所填代表性成果的证明材料,并单独装订(一式三份)。该材料仅供备案使用,不随论文送审。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证明材料须提供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只须提供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若为审批后的奖励或专利,只需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之无关的其余材料一律不要提供。
2、电子材料
本次报送的电子材料共5项,文档的命名格式说明见附件6。
①博士学位论文原文(PDF格式);
②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推荐表(WORD格式);
③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WORD格式);
④作者简况表(WORD格式);
⑤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省级初选汇总表(即申报者个人信息电子档)(WORD格式)。
3、材料报送要求
①报送材料地点:研究生院学位办。
②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为授予学位时的存档原文或其复印件。按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的要求,可能随机抽取国家图书馆保存的博士学位论文代替各单位报送的部分博士学位论文送评。
③推荐表中最多只能填写5项已公开发表或审批的代表性成果;各项成果均应与博士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并能反映学位论文水平,且为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及获得博士学位后一年内获得;推荐单位要准确填写推荐表中各项成果的查询信息,确保按此查询信息能查询到该成果,以便于专家评议时核查。若提供的查询信息不准确,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推荐单位自负。
④报送的博士学位论文应由校保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进行认真审查,并确定其内容不涉密且可在互联网上公开评审。
⑤确保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的一致性。
有关本次评选的其他工作内容,请参见附件8《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初选工作的通知》。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