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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学位论文答辩和考核答辩工作的通知

2008年03月18日 00:00 

各院、系、部、教研(科)室:
  我校2008年学位论文答辩和毕业考核答辩工作将从3月18日开始进行。学位授予工作继续执行《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医科大学临床专业学位考核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严格管理
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考核答辩(前者简称“答辩”,后者简称“考核”,两者合称“答辩考核”)工作由校学位办公室总体负责、统一布置和监督指导;各二级单位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和具体组织实施;教研(科)室执行落实。
答辩考核工作的时程在校学位办公室总体布置实行,其中答辩工作的具体日程由教研(科)室负责制定;考核工作的具体日程由各附属医院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各教研(科)室具体组织。考核答辩委员会由各附属医院组织,教研(科)室与考核答辩委员会负责临床能力考核、专业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申请考核综合评定的具体实施。
各二级研究生管理部门既要召开本部门各三级科室主管负责人和研究生管理秘书会议,统筹部署本单位2008年答辩考核工作安排;也要统一召开本单位当年所有学位申请人(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人员,下同)会议,传达学校答辩和考核工作文件的各项要求及时程安排,以求周知。
各部门负责领导对答辩考核工作要给予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具体管理部门要认真阅读本文件,务求详细掌握相关规定;周密组织, 确切落实任务,明确责任,严格管理,督查实施;及时了解本部门进展情况,按时完成好各项工作。各级各单位务必通力配合,保证答辩和考核工作按计划有序高质完成。在答辩考核中还要注意进行严谨科学作风、遵守学术规范的学术道德意识培养。
二、答辩考核工作的对象、程序及日程安排
答辩工作的对象是学术学位(在我校,含非临床医学、非口腔医学一级学科的专业学位,下同)申请人;考核工作的对象是职业学位[在我校,限指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一级学科(以下简称临床学科)的专业学位,并依惯例简称“专业学位”,下同]申请人。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员不仅须通过考核程序,还须参照学术学位申请,通过答辩程序。
学位答辩考核程序:答辩考核工作从科室组织的预答辩开始。学位申请人通过预答辩、培养终审、论文初审、两级审批、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考核答辩、答辩材料整理存档等环节,完成整个答辩考核过程(见附件1)。
答辩考核工作中,答辩和考核环节的具体时段为四月二十日至六月五日,逾期不再受理。校学位委员会夏季会议六月十五日最终审核通过学位申请。总体答辩考核工作时间进度见附件2。
三、答辩考核工作的一些具体要求
1、科室审查及预答辩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相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内容后,首先向所在科室申请答辩和考核,并接受科室的审查,包括思想品德素质考核和培养过程检查,然后进行由科室组织的预答辩。未通过科室审查者,不能进行预答辩。
2、培养终审
预答辩通过后,进入培养终审过程。所有学位申请人都必须完成培养过程,通过学校的培养阶段终审核查。培养终审内容与时间安排详见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公文[2008]18培养8号。
培养终审通过后,学术学位申请人进入论文初审阶段,硕士专业学位申请人直接进入考核阶段,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在通过考核阶段前先须通过论文初审。未通过培养终审者,不能进入学位论文初审和毕业考核答辩。
3、 学位论文初审
通过培养终审的学术学位申请人和专业学位博士申请人向校学位办提交拟答辩论文和相关材料。校学位办公室参照校发(1999)学位1号文件要求,统一安排组织论文初审工作。对论文初审合格者,其论文经导师签字认可后准予正式付印。论文初审不合格者,必须按初审结果的要求,修改论文直至通过初审或延期毕业。
论文初审由校学位办公室负责,组织论文初审专家组审查送审论文及相关材料。审查重点是论文学术意义和容量水平、学术创新水平、总体结构、科学性、技术路线先进性、撰写水平以及原始记录中实验数据的真实性等问题,对部分材料将进行实地抽查,以保证论文的先进性、真实性和科学性;另外,还将负责以初审论文为基础,推荐当年校优秀硕、博士论文候选人。被推荐的博士论文候选人将参加学校另行择期组织的优秀博士论文评选答辩。
通过论文初审的学术学位申请人进入答辩阶段,博士专业学位申请人进入考核答辩阶段。
4、学位论文评阅
学术学位研究生(含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的学位论文评阅人数要求请参见附件3。凡论文评阅人中有1人提出异议,均不批准论文答辩,按延期毕业处理。对评阅人虽同意答辩或建议授予相应学位,但提出修改意见的送评论文,将视具体情况按如期答辩或延期毕业处理。
5、答辩考核审批
答辩考核工作须经所在院、系主管部门及校学位办公室逐级审批通过,方可进行。未经“两级审批”通过,不得擅自组织答辩,否则答辩无效。学位申请人必须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或学位考核答辩,方可最终申请学位。除获得特殊批准外,论文答辩(包括考核答辩中的论文答辩部分)必须公开举行,并要求文字记录会议内容和录音备查。各二级单位当年答辩录音统一压缩光盘保存。具体答辩和考核审批程序详见附件1。
6、答辩材料整理汇总与归档
答辩和考核结束后,各教研室分别将答辩和考核评定结果报送各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及校学位办公室,由各二级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汇总最终答辩和考核评定结论,列表报送校学位办备案。
各单位学位申请人答辩考核结果名单及汇总材料将作为本部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基本数据资料,要求在本部门务必存档,以备查询和总结。
学位申请人将答辩存档材料按要求分别报送校科技档案馆和所属二级单位研究生主管部门存档,详细内容见附件1。
四、规范论文基本结构与印刷规格
为加强我校学位论文的严肃性和科学性,各级各类型学位论文均必须符合学校对相应类型学位论文的结构、格式与印刷的统一要求,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见《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格式规范》(附件4)。
鉴于毕业研究生规模不断扩大,且不同软件和排版印刷系统之间,即使同一字体字号的实际规格也可能有所不同,因此要求我校论文尽可能在同一印刷厂统一印刷。无论申请人在何处印刷装订,其论文规格与标准必须与学校要求统一,否则不受理答辩事宜。
2008年毕业论文印刷工作及推荐印刷单位的统一协调仍由研究生院负责。根据广大学生和导师的意愿,2008年继续全额下拨导师科研补助经费,学校仍不再代理论文印刷费用。
五、严肃科学作风、加强反馈监督、培养学术道德
为保证学术研究的纯洁性,保证学位授予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走过场,在答辩考核工作各环节中,务请各级管理干部、导师、参与答辩和考核工作的各位专家,以严谨的科学作风和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认真审查答辩和考核材料的真实性与科学性,防止漏审假实验、假数据、假记录或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为保证论文答辩的质和量,论文答辩的规定时间必须保证。学术学位硕士和专业学位博士论文答辩时论文报告时间应限定在20分钟内,问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学术学位博士答辩时论文报告时间应限定在40分钟内,问答时间不得少于50分钟。专业学位硕士考核答辩中的论文答辩报告时间为15分钟,问答时间不得少于15分钟。答辩应侧重“提问与回答”,坚持“问倒为止”的原则。对论文答辩总计时间(指论文报告时间与问答时间之和)不足或答辩记录少于5000字者,校学位办公室将不予提请审查学位授予事宜。
对回国申请答辩和考核者,凡培养环节资料不全者,如缺少原始记录或未修完规定课程等,均不受理申请。由于学位申请人规模的逐年扩大和答辩考核总体时程的紧迫等因素,学校亦不能安排未修课程的临时单独考试。
对违反学术道德,经查实确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者,学校将视情节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导师责任。为完善社会与全校教职员工对论文质量的监督制度,建立群众监督举报电话或书面投诉措施。电话为23256666转5090,负责人:王春华。
六、答辩和考核后研究生的管理
各单位要对答辩和考核结束后的在校研究生(含在本校完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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