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会在校学位办公室指导与监督下,由各院主管领导和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其程序:
一、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宣布论文答辩会开始
二、各院领导代表学校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
三、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答辩会工作
㈠ 导师介绍培养情况
㈡ 报告论文
1、硕士论文报告时间不超过30分钟
2、博士论文报告时间不超过40分钟
㈢ 答辩
1、每人答辩累计时间(提问与回答)不少于50分钟
2、答辩人回答专家每问时间3-5分钟
㈣ 宣读论文评阅人评语(博士论文答辩尚需宣读同行评议综合意见)
㈤ 休会。评议答辩情况与表决(答辩人、导师及列席人员回避)
㈥ 复会。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
㈦ 研究生、导师简短发言(致谢)
四、闭会(合影)
注:临床医学硕士、博士专业学位考核答辩会程序按“考核答辩委员会”要求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