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院:
我校2024年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医大党发〔2022〕140号)执行,同时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原则,确定我校2024年度推荐省优秀论文资格的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参评对象
参加本次评选的学位论文,须为2023—2024学年(即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30日)在我校答辩并获得博、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学位论文要求首次评阅一次性通过,即经(申诉)增评通过的学位论文不予参评。
二、2024年度申请推荐辽宁省优秀学位论文参评对象
(一)申请推荐辽宁省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参评对象
1.2023年度参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人员;
2.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期间在我校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于在读期间和获得学位后所获科研业绩较为突出并有意申报者。
(二)申请推荐辽宁省优秀硕士学位论文参评对象
2024年度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人员。
三、论文要求
参照辽宁省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相关规定,我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不接受下列论文:
(1)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的作者不参与申报;
(2)涉密的学位论文。
四、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学位论文评选篇数为: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20篇。
2.为保证申报的公平性和积极性,校学位办根据当年授予学位规模、近年获省级优秀学位论文数量、国家和辽宁省学位论文抽检结果、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各学位评定分委会的参评限额。各学位评定分委会须严格按照参评限额进行推荐(如果没有符合要求的候选论文可不推荐)。
五、评选进程安排
1.个人自荐和科室推荐。申请人于7月22日前将申请材料上交至各学院研究生管理部门:
2.各学院及学位分委会评审。各学院审查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按学位分委会要求按时提交,各分委会按时完成评选并汇总申请人材料,于8月12日前按参评限额上报至校学位办公室备案。备案汇总表需在最后一栏标记哪些人申请省优。
3.校外专家评审。各分委员会办公室汇总申请材料,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由校外专家对申请论文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排序确定校优秀学位论文获得者。
六、推荐辽宁省优秀学位论文参评资格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辽宁省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有关原则和推荐限额,根据2023年参评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2024年参评校优秀硕士学位论文的外审专家评分排序推荐。
七、提交材料
参评2024年度校优秀学位论文与申请推荐省优秀学位论文资格人员提交材料相同,具体如下:
1.《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见附件1。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的pdf电子版,命名规则:10159_学号PY_QT.pdf),推荐审查意见页需要审核人签字,单位盖章。
2.电子版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见附件2,txt电子版,命名规则:10159_学号PY_ZY.txt)
3.申请学位的pdf电子版学位论文,首页须为评优模板(见附件3,将评优模板与学位论文合并为一个电子文件,命名规则:10159_学号PY_LW.pdf)
4中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excel电子版(见附件4,需严格按照示例要求填写,否则将无法上传,学号后要加PY,论文类型为“抽检”)。
以上电子版材料各分委员会整理后,院系于8月15日提交至教育部学位中心论文送审平台(汇总表直接上传,推荐表首先压缩为zip格式,压缩包命名为:10159_学号PY_QT.zip,再与摘要及论文直接压缩为zip格式作为附件上传,命名为XX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优秀论文申报材料)),送审评阅书模板必须检查是否名为“中国医科大学模板2024年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模板(评优专用)”。纸质版的《优秀学位论文评选推荐表》(含签章)于开学之后的两周内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八、注意事项
1.由于学位论文评优与学位论文外审工作同步开展,请各单位务必注意送审论文类型,评优论文类型必须是“抽检”,申请学位外审论文类型必须是“答辩前”,注意核对论文评阅书模板!!因送审错误导致的费用损失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2.如优秀学位论文推荐过程中最后一名出现分数排名并列的情况,另行组织专家对排名并列的学位论文评选推荐。
附件1.优秀学位论文评审推荐表
附件2.优秀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模板
附件3. 中国医科大学申请推荐优秀学位论文首页模板(加在论文第一页)
附件4.中国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报汇总表
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2022年修订)》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
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室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