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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2022)

2023年07月21日 15:07 

中国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2022


为深化我校研究生教育改革,进一步完善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机制,切实提升博士研究生招生质量,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制定《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以下简称“申考制”)实施办法》。

一、选拔对象及方式

1.选拔对象

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2.选拔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方式;坚持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3.申请人基本条件

符合当年度统考博士招生简章基本条件,还须满足以下科研业绩:

1)毕业五年及以内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发表学术论文(含online,中科院升级版分区2区及以上)至少1篇;

2)毕业五年以上考生,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含并列)发表学术论文(含online,中科院升级版分区1区)至少1篇。

二、招生导师条件

当年年审通过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三、工作流程

研究生院负责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负责资格审核,教研室负责复试工作。

四、其他

1.教研室/科室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指标包含在本教研室/科室当年博士招生指标内。

2.申报材料及综合考核等其他招生录取相关事宜参照当年度统考博士招生简章执行。

3.本办法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医科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办法(医大研发〔202028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则按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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