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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管理办法(2018)

2023年07月21日 15:55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开题工作管理办法2018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是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对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至关重要。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保证开题工作的实效性,营造严谨和浓厚的学术氛围,加强基础临床合作和各学科学术思想交流,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经我校第一届二次培养指导委员会讨论通过,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修订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开题对象和时间

第一条 开题是指研究生在总结选题工作的基础上,以文字报告和答辩的形式,将其拟确立的科研课题及设计接受公开审查的过程,亦称开题报告。

第二条 开题对象

1. 全体博、硕士研究生;

2. 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

第三条 开题时间及组织程序

开题是在入学半年以后至第三学期末之间,但具体时间由学科或教研(科)室科依据学科或教研(科)室整体工作情况和申请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商定,不要求必须统一时间进行。开题须由学科或教研(科)室统一组织并监督,否则不予以承认,开题时要求学生导师必须参加,导师不参加者,研究生不允许开题(导师在国外者须由指定的副导师参加答辩)。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可结合中期考核在教研(科)室或适当范围内进行。

拟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在硕博连读评审前通过开题。未能按期完成开题的研究生,不允许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第二章 开题内容及撰写要求

第四条 开题内容包括与所选题目相关的研究背景综述及课题科研设计等。研究背景综述应在掌握大量有关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全面介绍和分析国内外该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主要进展、研究方法及已有成果等。

第五条 阅读主要参考文献原则上硕士生不少于40篇,博士生不少于70篇,其中应包含一定比例的外文资料。近五年内发表的文献一般不少于三分之一。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酌减。

第三章 开题的评审

第六条 开题工作由学科或教研(科)室统一组织,严格把关,公开答辩,可根据学位类型、专业研究方向和研究生人数,成立相应的开题审查小组。

第七条 开题审查小组专家由教研(科)室与拟开题的研究生导师商定,并报二级学院审批。开题审查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专家,临床学科要求至少1名基础学科专家;组长一般由与开题研究生相同或以上学位层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题审查组专家组成不做统一要求。开题报告应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开题报告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跨学科(门类)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第八条 参加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专家应当对开题进行评议,主要评议论文选题是否恰当、具有一定创新性,研究生是否掌握该研究领域的前沿,深刻挖掘现有研究成果的内涵。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目的是否明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可行,对课题的工作量和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是否有一定的预见性,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创新性,研究生是否可以开始进行论文写作等。

第四章 开题基本流程

第九条 开题之日10天前,经导师同意,拟开题研究生向学科或教研(科)室提交书面申请,学科或教研(科)室同意后连同拟聘请的开题审查小组专家名单一并报二级学院审批。

第十条 开题一周前,研究生将文献综述和实验设计等材料送交各开题审查小组专家审阅。

第十一条 开题由学科或教研(科)室组织,审查小组组长主持,研究生报告与所选题目相关的研究背景综述及课题科研设计。审查时间博士研究生不得少于1小时,硕士研究生不得少于45分钟。

第十二条 开题报告会后3日内,学科或教研(科)室秘书必须将开题审查结果通知研究生,2周内报二级学院备案。二级学院审定培养手册及开题评议表等材料的填写情况。

第十三条 研究生依据开题审查结果开始进一步工作。

第五章 开题结果处理

第十四条 开题结果由审查组成员集体讨论评议后作出合格/修订后合格、重新开题的结论,同时给出审查意见。合格/修改后合格的开题在一周内根据审查组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按计划进行;需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在允许开题时间范围内再次开题直至合格。

第十五条 开题通过后,原则上不再变动。研究生更改课题须本人写出书面报告,经导师同意签字,所在学科负责人以及学院主管领导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在1个月内严格按照开题程序重新进行开题。研究生更改选题后论文工作开始时间从上交新开题之日算起。

第十六条 开题审查小组同时评定立题水平并向研究生院推荐优秀科研设计,研究生院将另行组织优秀论文科研设计的审查工作,并对后期培养进程予以关注和支持。

第六章 开题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研究生开题工作由研究生院监管、二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管理、学科或教研(科)室组织实施,开题必须有专人详实记录答辩内容。

第十八条 开题要求公开进行,允许非答辩小组成员自由提问。在开题前一周,张贴海报公布学位论文题目、时间、地点、报告人等,要求组织相关学科教师和研究生参加。

第十九条 研究生培养基地教研(科)室研究生的开题必须与校内协作单位协调后,由校内协作学科或教研(科)室安排进行,同时保证至少有1名校内协作学科或教研(科)室与开题研究生相同或以上学位层次研究生指导教师参加。

第二十条 各学科或教研(科)室须建立本单位开题工作制度。导师应密切掌握学生的科研工作情况,有计划地予以指导。各学科或教研(科)室应将开题审查工作作为本科室日常的学术活动纳入到工作日程中来,严格按开题制度规范组织开题审查。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以往涉及研究生开题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符时,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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