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终审工作管理办法(2015)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水平和学位授予质量,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培养终审程序,要求全体研究生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与培养终审,培养终审通过者方可向学校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现对培养终审做如下规定,各学院必须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培养终审对象
(一)应届毕业的博、硕士研究生
(二)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
二、培养终审时程
(一)培养终审时间 预答辩应该在培养终审前完成,培养终审应该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按每年详细通知执行。
(二)培养终审程序 预答辩由科室组织实施,培养终审由科室、院系、研究生院逐级审查完成。
要求培养终审对象必须按照规定时程申报材料参加审查,不遵守时程者,不能通过培养终审和参加毕业答辩考核。
三、培养终审材料
(一)培养手册
(二)科研原始记录(须导师签字确认)
(三)学位论文(可提供草稿)
(四)文献综述评议表及科研设计审议表一式五份(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
所有送审材料应按顺序统一装入牛皮纸(档案)袋内,并在袋外粘贴《培养终审考核审查记录》(网上下载),以示区别。
四、培养终审程序及审查内容和要求
(一)预答辩
学位论文预答辩是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正式答辩之前进行的一次集体指导,是保证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查找学位论文存在的主要问题,帮助研究生进一步修改完善论文。
1、预答辩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1)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工作,经指导教师同意后,向科室提出申请,由科室组织预答辩,在培养终审前完成预答辩。
(2)预答辩在校内公开进行。预答辩的时间、地点和专家组成员由科室确定并组织,并提前3天在校内进行公告。预答辩前至少10天,研究生应将学位论文送达预答辩专家。预答辩时间硕士研究生不少于40分钟,博士研究生不少于1小时。
(3)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3-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组成。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
(4)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重点审查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工作量、学术规范等,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2、预答辩结果及其处理
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文作出评议,预答辩结果分为“预答辩通过”、“预答辩通过,但论文须按要求修改”和“预答辩未通过”。“预答辩通过”的申请人进行培养终审,培养终审通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预答辩通过,但论文须按要求修改”的申请人必须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对论文认真修改,修改后方可进行培养终审;“预答辩未通过”的申请人须至少在三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预答辩申请。
(二)培养终审
1、科室审查
首先导师应对研究生培养情况进行认真系统的检查,确认其已完成培养任务,学位论文达到要求,然后方可向所在科室申请学位论文预答辩,并接受科室审查。通过科室审查者方可参加预答辩。未参加或未通过预答辩者为科室培养终审不合格,不能上交院系参加下一步审查。
科室审查的内容包括:(1)思想品德素质;(2)培养手册和科研原始记录(须导师审核签字);(3)培养过程完成情况(专业学位包括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及临床轮转计划执行情况)。(4)专业外语译文情况:完成文献译文5篇。(5)实践课程学分。
2、院系审查
院系在审查科室提交的培养终审材料时,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学术活动学分:共10学分,包括主讲与听讲两种形式,其中主讲学术报告不低于3学分,在教研室主讲(包括前沿文献报告、进展报告、开题报告和预答辩等)一次记0.5分,由各科室秘书认定;另听讲学术报告不低于7学分,要求有学分证明(按继续教育学分证认定),或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学术活动讲座(一次0.5分)。
(2)文献综述审议和科研设计评议:文献综述评议表和科研设计审议表一式五份(专业学位硕士不要求),其中的聘请专家不应为学生导师,并要求聘请专家和时间要与培养手册上一致。
(3)培养进程审查:各级各类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包括课程学习、岗位培训、培养计划制定、科研和专业技能培养、学位论文答辩和考核答辩(培养终审时仅要求通过预答辩)。
(4)培养环节完成情况:包括制定培养计划(须在入学3个月内制定完成)、开题(原则上要求学术学位硕士开题时间到培养终审时不得少于8个月,博士则必须不得少于8个月)、中期检查、预答辩(培养终审前完成)和答辩。培养环节资料不全者,将视为培养环节未完成,培养终审不合格。
(5)培养手册和科研原始记录:如实、详细、完整的填写培养手册和科研原始记录(须导师签字)的各项内容。
(6)科研能力和专业技能培养各项量化指标的完成情况: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本学科专业技能培养不得少于6个月,其中临床学科硕士的临床技能培养不得少于12个月。临床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的专业技能培养时间为20个月(包括6个月总住院医师培训),完整管理病人8人次/月,科研能力培养时间不得少于8个月。临床学科专业学位硕士的专业技能培养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3个月,完整管理病人8人次/月(2015级临床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须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并通过培训合格考试)。
通过院系审查者,应在培养手册指定处加盖相应公章;未通过院系审查者,为培养终审不合格,不再上报研院进行审查。
3、研究生院审查
研究生院在各院系审查基础上,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诚信考评:未缴纳学费、宿费等以及未完成本学期注册者,不能参加培养终审;培养材料造假或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不能通过培养终审;如受到记过及以上违纪处罚者可以参加培养终审,但涉及申请学位时,要按照当时处分文件规定执行。
(2)课程成绩学分:所有申请学位人员,必须修满学位课程学分,若未修满将不能进行本次培养终审。同等学力人员如未能通过国家要求的相关考试,不能通过培养终审。
(3)院系培养终审结果复核。
五、培养终审结果
修满学位课程学分、完成培养任务、培养资料齐全,并最终通过培养终审其他考核项目者,视为培养终审合格,可进入学位申请阶段;否则为培养终审不合格,不能进行学位申请和学位论文答辩,不能毕业。
六、本办法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