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关于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转入硕士阶段录取及培养工作有关说明(2015)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七年制临床医学教育调整为“5+3”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5〕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医学长学制招生计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5〕4号)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为规范我校七年制学生转入硕士阶段录取及培养工作,特做如下说明。
本说明适用于2011-2014年入学的临床医学七年制学生。
一、组织领导
七年制学生转入硕士阶段的招生录取工作实行三级管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领导下,由研究生院、教务处以及校内其他相关部门负责部署和落实各项规则及具体工作,组织和指导各学院及教研科室科学有序地开展录取工作。
研究生院负责提供招生专业目录及分专业招生计划,教务处负责组织学生选报专业并上报录取数据。
二、招生计划及复试录取
七年制学生转入硕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时,占用我校当年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并纳入当年硕士生招生录取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后,将学籍注册为研究生。研究生院在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统筹规划和安排统招硕士与七年制学生的的硕士分专业招生计划。
七年制学生选科过程中,每名科生制导师仅能接收1名七年制转入硕士阶段(以下简称“转段”)学生攻读本人硕士学位研究生。
为保证我校七年制转段选拔工作的一贯性,继续由教务处负责在学七年制学生的转段复试录取工作。研究生院向教务处提供数据端口,由教务处上报最终的录取名单,并对录取结果负责。
三、培养管理
选择按照原计划培养的七年制学生继续由教务处进行学籍注册,并按照现行培养方案完成培养任务,由学校颁发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选择按照原计划培养的七年制学生同时也是我校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达到我校硕博连读选拔有关规定者,可以在六年级提出申请,七年级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选择”5+3”培养模式的七年制学生,同时也是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由研究生院负责学籍注册,并按照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进行后续培养,完成培养任务并达到学位授予标准者,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选择”5+3”培养模式的七年制学生,不纳入学校硕博连读选拔对象。
四、关于七年制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的有关说明
选择按照原计划培养的七年制学生同时也是我校硕博连读的选拔对象,达到我校硕博连读选拔有关规定者,可以在六年级提出申请,统一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合格者七年级转入博士研究生培养阶段。
(一)七年制学生申请的基本条件
1、思想品质优良,身心健康,无不良操守记录。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与公益活动,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无任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2、前五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须高于或等于中位数排名,在学期间考试课和考查课均无补考记录。
3、通过大学英语六级或日语国际一级。
4、拟申报硕博连读申请人,必须在申请前完成首次硕士开题材料准备;并须获得导师推荐和二、三级研究生管理部门同意方可申请。
(二)七年制学生申请硕博连读的导师条件
1、导师须为博士生指导教师,且具备申请当年度博士招生资格。
2、报考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硕士研究生仅能申请原硕士导师的博士研究生,不允许跨专业或转导师申报。
3、原则上每名导师仅能接收1名硕博连读学生攻读本人博士学位研究生;如导师所在学科及本人确实由于科研需要,拟在本人总体招生限额内接收1名以上硕博连读学生,需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议定。
(三)考核工作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填写“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申请评审表”相关部分,汇同评审表所要求的其它材料一并上交三级管理单位。
2、资格审查 研究生院会同二、三级管理单位对申请人基本条件、报送材料进行查认,完成初审,确定进入考评程序名单。
3、考核评估 对通过初审的申请硕博连读七年制学生的考核评估,与全日制统招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一起按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考核评估体系进行考评排序。
评估体系总体分成三部分:
(1)学科及导师条件:包括科室研究生培养体系建设和执行情况、研究生培养方案落实情况、重点学科等级情况;导师承担课题及经费情况、论文发表情况、前5年毕业研究生的培养和就业情况等;
(2)学生条件:导师对学生前期培养及科研素质评价、学生的科研业绩情况包括论文和课题情况等;
(3)校答辩考核小组考评赋值情况:研究生院组织答辩考核小组对学生进行考评赋值。答辩内容为文献综述和科研设计。
4、公示 评审成绩确定后,必须在3日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硕博连读总招录指标由研究生院根据每年实际情况确定。
(四)关于学费
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博士培养费收费标准,按博士入学当年的学校规定执行。
本说明最终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