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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的有关规定

2023年07月21日 16:07 

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的有关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的意见》(教研〔20145号),教育部《关于组织实施研究生课程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教研司〔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实际,制定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的有关规定。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条 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程与学术活动讲座。学位课程包括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和专业课程,实行学分制。必修课程不合格需重修或补考,选修课程不合格可重修或选修其他课程补齐学分。研究生学位课程学习及考核应在第五学期末完成并通过,第六学期初仍未完全通过者不能进入培养终审及论文答辩环节,需延期毕业。

第二章 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第二条 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16学分。

(一)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

博士生外语    3

生命科学进展      2

(二)选修课程

应修满5学分,由导师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学位要求及研究生本人科研兴趣确定选修科目。第一外语为日语或俄语的研究生,英语二外为必选选修课程,不计学分。

研究生选修课程包括科学研究理论类课程、实验技术方法类课程、人文社科类课程及其他类课程。选修课程每学年由教研室自主申报,经专家审核批准、研究生选课成功后方可在当学年开设。部分选修课程如下:

1.科学研究理论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细胞分子生物学 2

遗传学与表观遗传学  2

基因组、转录组与蛋白质组学 1

医学生物信息学 2

细胞信号传导通路  1

干细胞与再生医学  2

肿瘤学基础与进展  2

生物医学数据库利用 2

医学英文论文写作基础 1

2.实验技术方法类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分子生物学技术一 2

分子生物学技术二  2

分子生物学技术三  2

细胞生物学常用实验技术  2

实验动物学基础与技术 2

3.人文社科类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伦理学 1

应用心理学前沿专题选讲    2

4.其他类课程

授课内容与上述课程内容不重复或重复较小的课程。

(三)专业课程

应修满4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及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

第三条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13学分,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修满16学分;其他专业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与要求参见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学分如下:

(一)必修课程

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二)选修课程

对统招研究生选修课程不做要求,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选择选修课程,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修满5学分。“第二外国语(英语)”为入学时外语语种为日语、俄语研究生必选课程,不计学分。课程体系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课程

统招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修满6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及总住院医师培训结业考核(2学分)。总住院医师结业考核(2学分)由各学院组织并认定。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应修满4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和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

第四条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22学分。

(一)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

自然辩证法概论    1

硕士生外语(包含公共外语学位考试1学分)   4

医学科研方法概论    1.5

医学统计与数据分析(上、下)      2.5

分子医学(基础医学、药学、生物学专业必修)    2

临床医学研究方法(临床、口腔、中西医结合专业必修) 2

高级护理研究(护理、护理学专业必修)    2

现代流行病学原理及方法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必修) 2

社会医学研究方法(哲学、教育学、管理学专业必修)1

卫生事业管理(哲学、教育学、管理学专业必修)  1

生物医学工程原理(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必修) 1

生物医学信号检测(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必修)   1

(二)选修课程

要求达到5学分,由导师根据专业培养需求、学位要求及本人科研兴趣确定选修科目。课程体系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课程

应修满4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及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

第五条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22学分;其他专业参见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与学分如下:

(一)必修课程

同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课程体系。

(二)选修课程

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选修课程不做要求,可根据专业培养需求选择选修课程。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修满5学分。课程体系同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专业课程

统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应修满9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5学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进行,考核由培训基地组织,认定由各学院负责。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修满4学分,包括专业外语(1学分)、学科专业课程(3学分)。

第六条 国际研究生学位课程体系与学分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14学分。

(一)必修课程

课程名称  学分

汉语(Chinese)   4

中国概况(Survey of Chinese Culture)  1

医学统计与数据分析  2

Medical Statistics and Data Analysis

临床医学研究方法    2

(Clinical Medical Science Research)

医学科研方法概论    1

Medicine Scientific Research General Discussion

分子医学(含基本实验技术)(Molecular Medicine1

(二)选修课程

国际研究生选修课程不做要求。

(三)专业课程

要求达到3学分。内容为学科专业课程,由各学科培养方案细则规定,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

第三章 学术活动讲座体系与要求

第七条 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要求。博士研究生与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要求达到10学分,其中听讲学习要求不低于7学分(要求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活动讲座不低于4学分),互动式学术主讲训练3学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术活动要求达到8学分,其中听讲学习要求不低于5学分(要求参加校级及以上学术活动讲座不低于4学分),互动式学术主讲训练不低于3学分。国际研究生学术活动不做要求,研究生院不定期面向国际研究生举行英文学术讲座。

第八条 学术主讲包括在全国或地区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科室内作开题报告、进展报告、预答辩、文献抄读等,主讲累计超过3学分以上按3学分计算。

第九条 学术活动学分。

活动类型  学分/

参加校或院系组织的学术讲座或学术讨论会   0.25

参加省级学术会议  0.5

参加国家级或国际级学术会议    1.0

科室内文献抄读、开题报告等主讲  0.5

在省级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     1.0

在国家级或国际级学术会议作学术报告  1.5

第十条 研究生参加院、校组织的学术活动,需有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方予认证;参加省级、国家级或国际会议者,需凭会议通知、参加证明方予认证,认证按相应级别会议参加次数所对应为准,不以会议所授为准。科室内主讲需将时间、题目、地点、参加人员记录在培养手册内,由学科负责人或导师签字认可。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定自2018级研究生开始实行,原《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外语教学与考试的有关规定》(医大校发〔2002〕研字27号)同时废止。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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