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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2023年07月21日 16:09 

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2018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实际,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适用于中国医科大学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第一条 培养目标与要求

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促进卫生事业发展和进步,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和高层次公共卫生应用型专业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文素养和专业素质,热爱公共卫生事业。

(二)具有所学专业较宽广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掌握现代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科研技能。

(三)掌握公共卫生事业的管理方法和技能,能独立从事公共卫生现场工作;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发生的问题,运用所学的理论与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结合公共卫生实际完成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

(四)至少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听、说和写作能力。

第二条 研究方向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

职业与环境卫生

营养与食品安全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

毒理学评价

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第三条 培养内容与培养时限

(一)培养内容

培养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

(二)培养时限

基本培养年限为三年,最长培养年限为四年。入学后两年半内完成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课题研究(包括撰写学位论文)时间不少于16个月。

第四条 培养方式

(一)采用理论学习、社会实践、课题研究三结合的培养模式,注重培养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及管理能力。

(二)采取学校培养、学校与社会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等多种培养方式,实行校内与实践基地双导师制,在实践基地聘任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与校内研究生导师一起,共同负责指导研究生社会实践。

(三)校内导师主要负责指导研究生制订个人培养计划、选学课程、课题研究计划、组织论文选题和开题报告、完成学位论文等,关心研究生身心健康,注重政治思想教育,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四)校外导师负责研究生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为研究生提供专业实践条件,与校内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撰写与答辩工作,并协助校内导师做好研究生校外实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课程学习与考核

课程分为学位课程和学术活动讲座课程。

(一)学位课程

学位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学科专业课和社会实践课,实行学分制。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前,学位课程应修满27学分。

1、公共必修课(7学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               2学分

自然辩证法                               1学分

硕士生外语                               4学分

2、专业必修课(6学分)

医学科研方法                           1.5学分

医学统计与数据分析(上、下)           2.5学分

现代流行病学原理及方法                   2学分

3、选修课(5学分)

由公共卫生专业依据公共卫生领域前沿与热点研究自行设置课程。导师根据学生科研和专业培训需求确定选修科目,要求至少选择5学分公共卫生专业当年开设的选修课。拟开设的选修课程如下(课程设置以当年开设课程为准)

卫生事业管理学                          1学分

现场调查技术                            1学分

公共关系学                              1学分

循证医学                                1学分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学分

医院管理学                              1学分

文献检索                                1学分

SAS 软件在医学数据分析中的应用          1学分

儿童少年生长发育                        1学分

社会医学研究方法                        1学分

妇幼保健学                              1学分

分子毒理学基础?                          2学分

现代毒理学应用技术?                      1学分

营养流行病学                             1学分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前沿与热点研究学术讲座

3学分(每次讲座计0.5学分)

4、学科专业课(4学分)

1)专业外语(1学分,含医学英语论文写作)

可以选修研究生院设置的《医学英文论文写作》课程,也可由各学科专业自行设定专业英语学习模式,可以是英文文献抄读、英文汇报科研进展等。

2)学科选修课(3学分)

学科选修课由本专业内各学科自行设置及授课,考核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择学科选修课程。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                     3学分

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                   3学分

营养与食品卫生学                       3学分

儿少卫生与妇幼保健学                   3学分

卫生毒理学                             3学分

社会医学                               3学分

5、社会实践(5学分)

研究生在学期间至少参加6个月以上的社会实践,于第五学期末完成社会实践并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社会实践报告,经实践考核小组考核合格,完成社会实践课程。

(二)学术活动讲座课程

学术活动要求达到8学分,其中听讲学习不低于5学分(要求参加院级及以上学术活动讲座不低于3学分),互动式学术主讲训练3学分。

1、研究生参加院、校组织的学术活动,需有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方予认证;

2、研究生参加省级、国家级或国际会议者,需凭会议通知、参加证明方予认证;认证学分按相应级别会议参加次数所对应学分为准,不以会议所授学分为准;

3、科室内主讲需将时间、题目、地点、参加人员记录在培养手册内,由科室研究生管理秘书签字确认。

学位课程学习及考核应在第五学期末结束,第六学期初课程学习及考核仍未完全通过者不能进入培养终审及论文答辩环节,需申请延期毕业。

第六条 科研训练与培养过程的监督考核

研究生通过科研选题和开题报告,科研实践和阶段总结,以及论文撰写和预答辩三个阶段的过程培养,掌握规范的科研程序,形成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端正的学术态度,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能力。在科研选题和开题报告阶段,应完成科研选题、科研设计及实验计划制定、文献阅读及综述撰写、开题报告等培养任务;在科研实践和阶段总结阶段,应完成科研实践、数据采集和分析处理以及阶段进展报告等培养任务;在论文撰写和预答辩阶段,应完成科研数据总结、科研结果分析讨论、预答辩报告、论文撰写和论文发表等培养任务。

(一)培养计划及培养初期审查(以下简称“培养初审”)

入学三个月内由导师按照本学科培养方案细则制订研究生整体科研学习时程个人培养计划,各教研科室须制定出本学科硕士学位研究生的科室专业课和专业外语教学计划,由各级研究生管理部门逐级审核批准通过。培养初审主要检查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包括科室教学(专业课程自学计划、科室专业课和专业外语教学计划)。在科室审核汇总的基础上,由二级单位审批,并报研究生院备案。

(二)开题报告及开题审查

入学后应在导师的指导下明确研究方向,查阅文献,收集资料,撰写文献综述,进行预备实验,在第三学期末完成首次开题报告及开题审查。开题评议委员会应由导师提名,经各二级院系研究生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开题审查组一般由5名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其中至少2名为本学科专业以外的相关学科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长一般由与开题研究生相同或以上学位层次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同时应邀请本专业的教师和学生参加开题报告会,听取多方面的意见。对跨学科(门类)的学位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导师参加。

(三)培养中期审查

培养中期检查与考核侧重科研工作进展情况检查。各学科教研室应在每学期末对研究生进行科研工作的阶段性审查;二级学院组成本部门检查考核小组,按照培养方案对研究生本人的培养计划落实情况与整个培养过程各个进程进行阶段性的检查考核;研究生院参与检查或抽查。

(四)预答辩和培养终期审查(以下简称“培养终审”)

研究生学位论文初稿及预答辩审查须于第五学期末前完成。未通过预答辩审查者,不能参加后续的培养终审。

预答辩应在校内公开进行,预答辩专家组原则上由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专家组成。申请人指导教师可参加预答辩,但不参加表决。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预答辩专家组应对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重点审查学位论文的学术水平和创新性、论文工作量、学术规范等,并对论文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研究生根据预答辩专家组意见对学位论文初稿进行修改。

培养终审内容包括毕业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开题审查材料(文献综述、科研设计及评审表)、中期检查与考核情况、实验记录、专业外语译文、论文预答辩结果、学位课程成绩、学术活动学分、社会实践考核等。毕业研究生要于毕业当年3月初按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培养手册、实验记录、社会实践考核及论文初稿等)。各级研究生管理部门逐级审核,培养终审不合格者,将不能进入论文初审和申请答辩阶段。

第七条 实践能力训练和考核

(一)社会实践是公共卫生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社会实践训练以提高实践能力为主,在学校或学校认定的实践基地内进行,在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完成,社会实践时间原则上应不少于6个月。

(二)社会实践考核由实践考核小组负责,考核小组成员由校外导师(或校内导师)在内的3人以上组成,根据研究生在实践基地的综合表现和实践总结报告等进行考核。要求于第五学期末前完成社会实践并撰写一篇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或实践总结报告。

第八条 学位论文与答辩

学位论文工作是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培养任务,应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应符合《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具体要求是:

(一)选题要求立足于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实际问题的解决,有明确的专业方向和应用意义。

(二)研究内容要求针对相关领域的应用性及应用性基础问题展开相关研究。要求课题目标明确、关键问题把握准确、实施方案合理可行、技术路线清晰。

(三)论文的形式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或应用性研究论文等形式。学位论文格式要符合《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规范》要求。

(四)学术标准要求有严谨的科学研究设计,体现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基于相关理论基础,但更强调应用和转化价值。

(五)学位论文审查包括论文查重、论文初审及论文评阅。详见《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硕士学位论文查重合格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组织对学位申请人提交的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材料进行初审,其中材料包括学位论文查重合格证明、培养手册、科研原始记录、学位论文初稿等。硕士学位论文通过初审后,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进行送审评阅,每本学位论文送交相关专家3人,其中校外专家1人。评审专家要求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硕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必须通过学位论文评阅。

(六)学位论文答辩按《中国医科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医科大学学位论文答辩实施办法》具体要求和程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至少由5人组成,成员应当是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其中至少3人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学位授予单位和申请人所在单位以外的专家至少1人(须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研究生指导教师)。答辩委员会设委员会主席1人,另设秘书1人。学位申请人指导教师必须参加学位论文答辩,但不得作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学位申请人进行论文报告一般用时20分钟,答辩委员会成员自由提问,学位申请者进行答辩,答辩环节用时不得少于30分钟。

第九条 学位申请与授予

中国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时间不得超过最长培养年限。硕士研究生入学满四年仍未申请学位者将被清退学籍、取消硕士学位申请及授予资格。

(一)申请条件

1、完成本培养方案细则所规定的各项要求;

2、通过学位论文答辩;

3、通过学位外语考试。

(二)学位授予

达到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标准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通过,授予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

第十条 培养过程记录

所有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过程,包括社会实践过程,必须真实记录在研究生培养手册上。要建立导师指导记录制度,研究生定期向导师汇报课题研究进展情况,遇到问题及时解决。要求导师指导的内容记载于研究生的培养手册上。

所有科研实验均须按照实验记录要求,使用统一规格的实验记录手册,如实详细地记录实验的全部过程。在组外、校外或国外的实验也要如实记录。原始实验记录用钢笔填写,在答辩前上交、存档。

培养手册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中的管理档案,是毕业考核和申请授予学位的主要依据,研究生和管理部门必须按要求逐项填写。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方案由校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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