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第二批硕士生导师遴选工作(不含专业学位硕士实践导师)安排通知如下,遴选聘任后具备2025年硕士生招生资格。
一、工作说明
(一)导师遴选
1.遴选对象:拟申请我校硕士研究生导师者。
2.遴选说明:
1)按招生类别,硕士生导师分为学术硕导、专业硕导两类。遴选程序及标准见《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试行)》(附件1)。
2)实行分类聘任,按招生类别分别申请相应硕导资格;已经聘任的专业硕导如达到学术学位条件,须参加学术硕导遴选,反之亦然。
3)学术、专业硕导的遴选申请原则上限制在同一招生院系、专业及科室。
4)遴选申请应由人事所在教研室、学院进行审核,并上报至申报学科对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办公室。
二、要求与程序
(一)提交材料要求
下述材料通过导师遴选系统上传。
1.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2.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证明材料:需提供红头文件,申请人名字标黄,仅提供职称证书无效(职称不含资格)。
3.近五年学术论文:2019年7月1日以后。
4.当前在研课题(不含延期),需提供课题批件(有章)或上级红头文件或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有章),仅提供公示名单或网站截图无效。
5.科研论文须有检索证明和论文原文(申请人名字标黄),上传检索证明的pdf电子版文件内需包含文章发表当年中科院(升级版)分区情况。检索证明须为期刊发表当年,未发布的以最新年份为准。(论文收录证明办理方法:登录网址https://wits.cmu.edu.cn/kycgfwptweb/login,可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校外人员也可注册后登录。)
6.课题累计到账经费证明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校部地区老师可上传财务系统内的课题累计到账经费截图,无需去财务处盖章;非校部地区老师请到本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累计到账经费证明须加盖财务部门公章)。
7.承诺书(需本人签字并上传):承诺业绩的真实有效性,并知晓正在攻读博士学位或正在进行博士后研究人员可参加硕士生导师遴选,但不得参加招生资格审核且无违规违纪、学术不端、违反师德师风等情况。
(二)遴选程序
所有流程均需登陆研究生管理新系统操作,院系为“院系学位管理办”权限,科室为“三级管理秘书”权限,分委员会为“分委员会办公室”权限,选择批次:2024年硕导遴选第二批。
1.个人申请(7月14日前)
无工号教师(新增校外兼职教师)申请工号(详见附件2,此项工作7月8日之前完成本人提交及院系审核,预计7月8日之前下发新工号,既往批次已经申请过工号的教师无需再申请)、填写教师基本信息、导师业绩支撑材料,申请相应导师类别(访问及使用详见附件3)。请教师注意完善及维护“个人管理”模块下的教师基本信息。注意:所有必填项内容须全部填写后,方可保存成功。如果下拉列表或者籍贯选项不能显示,请更换浏览器。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360极速浏览器。
2.科室、院系审核(7月20日前)
科室规模较小的院系,院系可以跨过科室直接审核(附件 3)。
(1)论文审核:导师所在单位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2)课题审核:导师所在单位逐条审核导师支撑业绩真实性。
(3)遴选审核:审核各导师类别的遴选资格。
3.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7月31日前)
分委会遴选审核:分委会办公室审核各导师类别的遴选资格,提请分委员会审议。
4.研究生院审核
研究生院整理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人员报送学校审议。
5.其他说明:
1)遴选申请提交后,出现提交成功对话框即为提交成功。院系学位管理人员可将全部遴选数据导出,审核状态为空的申请人表明未提交成功。
2)院系端可查找到遴选申请,但科室端查找不到的情况,请联系院系学位管理工作人员维护科室信息。
科室信息维护方法:
第一步:院系学位管理人员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教学-基本信息管理-教师信息维护-编辑-维护人事科室信息。
第二步:院系学位管理人员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系统-用户权限管理-用户管理-编辑-维护人事科室信息
以上两步需同时进行,保证科室信息维护完整。
(人事科室审核申请人业绩)
3)依据《中国医科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育暂行办法》认定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或已受聘为“双一流”高校或学科研究生导师者,经本人申请,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可直接聘任为硕士生导师
4)如遇条件符合但无法提交的情况,院系学位管理人员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学科-导师遴选-白名单维护-输入工号、加入白名单原因、批次-加入白名单,加入白名单仅能保证遴选申请提交畅通,加入白名单之后仍需提交遴选申请。
6)校外兼职导师申请人须以学院(/单位)为单位出具违纪违规、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的相关说明(单位函头纸),加盖学院(单位)公章。
三、其他
关于学术论文同等贡献作者的要求及解释,请参照《中国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2021年版)》(附件5)。
未尽事宜由校学位办进行解释,联系电话:31939463(请在工作日来电咨询)。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2023年修订)》
附件2:无工号人员校外导师信息填报使用说明-网络中心提供
附件3:关于使用研究生管理新系统进行导师遴选与年审的使用说明-教师、导师版
附件4:研究生管理新系统院系科室管理人员审核使用说明
附件5:同等贡献作者论文赋值计算说明(节选自中国医科大学“双一流”建设成果评价指标体系)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