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和《辽宁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辽政办发〔2023〕2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引导全校教师积极主动将创新思维和创业意识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素养,吸引校外科研院所、行业企业、投资机构参与学校创新创业活动,现面向校内外广泛征集具有丰富创新创业经验的导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1.校内教职工中具有创新创业教学或指导经验的教师;
2.校友中具有创新创业实践经验的人士;
3.社会各界具有丰富创业经验的企业家或投资人;
4.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机构中的专家学者。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2.具有奉献精神,善于交流沟通,积极主动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有效指导和帮助;
3.熟悉国家、省、市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一定的社会资源和创新创业经历;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指导经验,曾担任过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创业大赛、学科竞赛指导教师或评审专家。
三、导师职责
1.带领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学术研究、创业实践等创新创业活动;
2.参与创新创业竞赛、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评审、论证及指导;
3.面向在校生开展与创新创业主题相关的课程、讲座、沙龙或论坛,参与创新创业课程教研教改活动;
4.协助学校和学院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其他相关工作。
四、选聘方式
1.由个人申请,所在单位(部门)进行审核盖章,创新创业办公室确定名单,并在网站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聘书;
2.创新创业导师聘期为3年,聘期结束后,根据其履行职责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3.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导师名单,并及时报创新创业办公室备案。
五、提交时间及方式
请各位导师于5月30日前将创新创业导师报名表(附件,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发送至邮箱(cxcy@cmu.edu.cn),邮件以“创新创业导师-XXX”命名。
六、联系方式
创新创业办公室 吕老师,联系电话:024-31939689。
创新创业办公室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