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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09月01日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对运行机制,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辽宁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发生于校园内的食品安全事故应对处置工作。

1.4 处置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减少危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居安思危、预防为主的原则。

2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2.1 中国医科大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及其职责

中国医科大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校长担任,成员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确定,主要包括党政办公室、医务处、后勤管理处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医务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负责统一领导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应急决策和部署;组织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审议批准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统筹安排应急处置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是负责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事态蔓延扩大;研究协调解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向领导小组、上级行政部门、学校师生等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组织信息发布。

2.2 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根据事故处置需要,领导小组下设若干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关工作。各工作组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开展工作,并随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1)事故调查组

由医务处牵头,会同公安处、纪委监察处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原因,评估事故影响,尽快查明致病原因,做出调查结论,提出事故防范意见;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查清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管部门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行为,由纪委监察处进行调查,并追究责任。

(2)危害控制组

由后勤管理处牵头,会同党政办公室、医务处召回、下架、封存有关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防止危害蔓延扩大。

(3)医疗救治组

由学校门诊部负责,结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情况,制定最佳救治方案。

(4)维护稳定组

涉及学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学生处牵头,会同相关院系、公安处指导事故发生地加强治安管理,积极化解因事故造成的矛盾纠纷,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维护校园稳定。

涉及教职工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工会牵头,会同人事处、相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5)新闻宣传组

由宣传部组织做好事故处置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6)其他工作组

如事故涉及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有国际教育学院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3  事故报告

3.1 报告主体和时限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学校门诊部或个人一旦发现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食品安全事件,应第一时间向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事件发生2小时内充分了解情况,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领导小组及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3.2 报告内容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部门、学校门诊部或个人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和危害人数等基本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学校领导小组及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时,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名称、基本概况)、时间、地点、可疑危害物、危害程度、救治单位、事故简要经过、已采取措施、事故报告单位信息(含报告时间、报告单位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并随时报告工作进展。

4  响应措施

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事故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采取下列应急处置措施,以最大限度减轻事故危害:

(1)公安处负责对事故发生现场做好保护工作。

(2)学校门诊部负责做好食品安全事故患者的救治及转外就医工作。

(3)医务处牵头,会同后勤管理处,就地封存引发事故的相关食品、原料、设备和被污染的工具、用具等,并保护好事发现场,待食品安全有关监管部门人员查验取样后再采取相关措施予以解封。同时,要配合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等人员的现场采样,协助其开展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

(4)涉及学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学生处牵头,会同相关院系,做好学生及家长的安抚工作,维护校园稳定;涉及教职工的食品安全事故由工会牵头,会同人事处、各部门做好教职工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涉及留学生或港澳台学生,有国际教育学院协调处理相关事宜。

(5)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向学校领导小组及市、区级食品药品监管、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事故进展。

(6)宣传部负责严格控制信息发布渠道,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领导小组组长同意,授权专人为新闻发言人接受采访,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7)对干扰、阻挠事故调查和破坏、销毁抽样样品的单位或个人行为,公安处要进行干预并强制抽样。对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及时介入,开展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侦破工作。

5  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对动用的学校或个人物资进行归还、补偿;对应急及医疗机构垫付费用、事故受害者后续治疗费用及时支付,对应急抽样及检验费用及时拨付;对污染物进行收集、清理与无害化处理。

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承担受害人救治及后续治疗保障等所需全部费用。

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尽快妥善安置、慰问受害和受影响人员,消除事故影响,恢复正常秩序。

5.2 奖惩

对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食品安全事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3 总结报告

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故原因及影响因素,评估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完成总结报告。

6  附则

6.1 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与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有关的法律法规被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应急预案在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或新问题时,要结合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预案。

6.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6.3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医务处负责解释。

 

 

                         

 

                         中国医科大学医务处

                          201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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