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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外宾来访信息月报送的通知
2018-07-19 09:14 国际事务部  国际事务部

各单位:

    根据中央及辽宁省的外宾接待管理办法,为有效推进巡视整改,从2018年7月末起实行外宾来访信息月报送制度。

请各二级单位于每月最后一天,由所在单位审批后,汇总报备下月的《外宾来访信息预报表》,并报备本月的《外宾来访信息总结表》。

 

具体要求如下:

1. 7月31日只报备8月的《外宾来访信息预报表》,从8月末起预报表及总结表同时上报。

2. 报备公安及宣传部门实行属地制管理。

校部地区各二级单位的所有外宾团组信息备案登记,由学校国际事务部整体汇总报校公安处。

非校部地区的二级单位的备案登记自行负责上报所在单位公安部门。

3.如来访活动涉及讲座、论坛、报告等,还需将题目及幻灯汇报等材料报对应宣传部门(原则同上条)。

4. 外国政要、外国使(领)馆官员以及国外传媒人员来访或台湾人士来访,需高亮标注,获得省外办或台办批准后才能邀请来访

5.表格命名方式为“月份+二级单位名称+外宾来访+预报/总结”,如“8月第一临床学院外宾来访预报”。请各单位审批后,于每月最后一天发送至我部邮箱cmuiec@cmu.edu.cn。

 

 

国际事务部

2018年7月18日


附件【外宾来访信息报备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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