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上报
每年下半年各二级单位联络员汇总本单位下一年度学术类因公出国(境)计划,按要求报送到国际事务部
原则: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报送有实质性内容的出访计划
根据省外办最新精神,省里将严格执行计划报批制度,前一年未报送因公短期出国(境)计划的团组将不予增补及审批。
二、 出访团组手续办理
◆审核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者须至少提前3个月递交申请材料(材料请见《因公短期出国(境)办理流程》)。
初审重点:
1. 《因公出访申请书》需写明出访时间、出访内容、出访人信息、经费来源。
2. 《中国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信息填报完整、签字、盖章是否齐全,必须正反面打印。
3. 确认国(境)外单位的邀请函真实有效,邀请函中需明确出访人姓名、出访时间、出访地点、出访事由、费用来源等。翻译件内容与原文相符。
赴台湾的特殊要求:台方出具的公函纸打印的并有邀请人签名的邀请函及活动日程安排、所有参会者名单、台方承诺函(以上材料中不能出现“民国年号”、“中华民国”、英文“R.O.C”、“中央”、“全国”等有“国家”或“中央政府”含义的称谓字样)
4. 《出访人员名单》信息准确(年龄、职务、出访次数)
5. 《出访日程》需明确往返航班信息、日程安排合理,需有团组负责人签字。(邀请信日期前后可以各加一天,特殊国家可酌情增加天数)
6. 《因公临时出国任务预算和审批意见表》按照《转发财政部 外交部关于印发<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行【2014】71号)】)标准填写预算(实际支出不得超过预算金额)
7. 使用科研经费的申请人,需提供课题项目批复、项目申报书(项目书首页和经费项目页“国际交流与合作”项处盖项目管理部门公章,如学校科研处、临床学院科研部门等)、项目经费账目余额查询证明(盖财务部门公章)
8. 《出访团组信息公示表》信息填写准确
9.延聘、返聘人员需提供了人事处延聘、返聘证明文件
○实职副处级及以上领导需要向国际事务部提供请假单,以便办理政审,步骤如下:
外事联络员将2.《中国医科大学在职人员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 递交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签字、盖章;国际事务部报分管外事校领导签字→国际事务部将申请表返回给外事联络员→外事联络员报党政办请假→外事联络员到党政办领取校领导签字后的《干部请假单》复印件1份报送国际事务部
◆上报材料
每周一、三、五将纸质版材料汇总并上报国际事务部,国际事务部不再接收个人申报材料。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公务邮箱:cmuiec@cmu.edu.cn
◆领取材料
1.省政府任务批件(或省台办批件)
2.领取护照函
3.派遣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具体国家及地区请参照签证手册)
三、团组行前教育
1.发放《境外应急处置预案》(仅纸版)和《因公出国(境)行前教育材料》(电子版),对出访人员进行行前教育。
2.请出访人员签署《安全防范承诺书》(仅纸版)并由二级单位自行留存。
*团组出访过程中,请密切注意团组动态,有情况及时上报国际事务部。
四、团组归国(境)后反馈
需上报材料
1.因公出国(境)证件
在归后3天内上交国际事务部出访人员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确认赴台人员在归后7天内上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按赴台人员身份,上交各自因私证件管理部门)
2.《出国(境)人员归国(境)回访记录表》(纸版1份)(归后7天内)
3.《归国(境)公示表》(电子版1份)(归后3周内)
4.《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情况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各1份)(归后3周内内)
5.《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报告表》、《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出访成果和拜访单位人员联系方式报告表》
《辽宁省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出访情况报告》需要由团长负责人签字;电子版发送至 cmuiec@cmu.edu.cn(邮件标题请以团组负责人姓名+出访国家+出访总结命名);对逾期不报者,将暂停审核审批其出国(境)执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