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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南
2020-06-05 11:29  

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南

一、 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受理部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所需材料:

1)原件扫描件:护照首页、有效入境签证页、最近一次出入境盖章页、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

2)个人简历

3)申请表(详见附件1)

4)体检报告

5)工作资历证明

6)无犯罪记录证明(需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7)最高学历证明(需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

8)白底免冠照片(JPG 格式,大小不能超过200k,长宽不能小于100像素

温馨提示:

1.其中体检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为6个月;

2.所有证明材料翻译件需到正规翻译公司翻译并加盖公章,方具有法律效力;

3.所有材料需在入境前两个月提交到国际事务部。

 

二、办理Z签证

受理部门:中国驻外使领馆

所需材料: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

(其他材料需根据各国使领馆要求提交)

 

三、办理住宿登记

受理部门:居住地属地派出所

要求:持Z签证入境后,24小时内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证明

(如住在学校,可由国际事务部代办)

 

四、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 受理部门:沈阳市科学技术局

2. 要求:申请人在入境3日内将Z签证页出入境盖章页及原件扫描件、入境前提供材料的原件交到国际事务部;

 

五、办理外国人工作类居留许可

1. 受理部门: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2.要求:申请人持申请材料亲自前往,进行拍照和指纹采集。

3. 所需材料:申请文件、护照、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体检报告、《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国医科大学 国际事务部

电话:024-31939094

传真:024-31939094

邮箱cmuiec@cmu.edu.cn

 

 

 

 

 

 

中国医科大学

国际事务部

2020年5月


附件【外国人来华工作办理指南(中文版).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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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国际事务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