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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通知
2025-01-16 11:53  

各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513号)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的要求,为做好选派工作,现就该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项目选派类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资助期限为6-24个月。

留学期限应根据拟留学单位学制、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但如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超过48个月,资助期限最多为48个月,留学期限超出资助期限者,超出期间的费用由留学人员自理。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二)重点支持留学人员前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重点支持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依托国内外导师间已有的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赴国外学习。

(三)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是用于资助留学人员在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提供学费资助。

(四)留学人员应利用所在单位现有国际合作渠道或个人自行对外联系落实国外留学单位。

二、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硕士研究生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

2)我校工作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在相应工作岗位取得较突出成绩、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

注: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申请人,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选拔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博士学位人员

2. 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二)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具有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学习成绩优异,工作业绩突出,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四)语言要求:参见附件2第十四条

(五)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选派指南》)与《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附件2)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六)申请人为我校在职人员符合《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文件(附件10)中的相关规定我校在读研究生符合中国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管理规定。

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时间及方式

所有申请人请于2025年2月7日(周五)12:00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意愿表https://www.wjx.cn/vm/OFgSbwA.aspx。(注:未及时填写意愿表可能影响申请人后续项目申报信息获取,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填写。)

(一)2025年3月10日前:申请准备、个人申请与二级单位审核

1. 申请准备与个人申请: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导师(如有)、科室、教研室及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按照附件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进行对外联系并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须填写附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填写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

申请人须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二级单位,材料包括:

l 附件3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

l 附件4-5填写后的电子版与纸质版。

*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此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或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2. 二级单位审核

1)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二级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申请人资格和材料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核查:

l 审核申请人是否满足本项目指南规定的申报条件。

l 审核申请材料是否完备、是否符合各项材料具体要求。

l 根据提交的外方录取通知(或正式邀请信)、外方导师确认的学习计划中列明的期限等,核定留学期限、资助期限。如果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低于留学期限且低于所申报留学身份规定的最长资助期限,资助期限按个人申报期限核定。

l 核准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拼音)、出生日期等。

2)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

l 1-2页:申请人自行填写个人信息后,请表内相关负责人签字,部分还需要加盖公章。

l 3页: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部分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导师/科室主任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二)2025年3月10-13日:申请人网报

申请人3月10-13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完成网报后,申请人须下载本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pdf、在“申请人签字”处插入电子签名后,保存电子版并打印成纸质版。

(三)2025年3月14日:申请材料报送

所有申请材料经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审核后,须于3月14日(周五)12:00前报送至学校相关部门:

1. 研究生报送纸质版材料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2. 在职人员报送纸质版材料至校人事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xdli@cmu.edu.cn(同时抄送liximei@cmu.edu.cn)

(四)2025年4月1日前:二级单位推荐、学校上报

1. 申请人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二级单位须出具人员推荐函并于2025年3月19日(周三)16:00前发送至liximei@cmu.eud.cn。

2. 申请人资格及材料经过复审及学校研究决定后,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相关推荐材料上报辽宁省教育厅。

四、录取、派出及管理

(一)录取结果于20255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录取结果公布后,被录取人员应将及时将所有录取文件用邮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中国医科大学外事工作管理办法》、研究生院的相关办法及《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执行。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对留学人员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留学单位、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达到持续领取奖学金条件。学成后应按期回国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两年的义务,回国服务时间从留学人员完成学业回国入境时开始计算(具体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相关规定为准)。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联培结束回国取得学位后,经批准,可在国外从事不超过两年的博士后研究。

五、其他事项

(一)留学人员在选拔录取阶段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期间,如有不符合《选派指南》及本项目指南要求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公序良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等情况,查证属实的,国家留学基金委有权对当事人采取退回申请、取消资格、终止资助、追偿等措施。

(二)有关项目未尽事宜,申请人须根据附件1、附件2与附件6的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方式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报送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人事处: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638

报送邮箱:xdl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4办公室


附件:

1.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

2.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

3.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

5.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

6. 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

7. 选派工作流程CSC

8.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9. 赴欧亚地区有关国家留学注意事项

10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51月16


附件【1. 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pdf已下载
附件【2.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指南.docx已下载
附件【3.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docx已下载
附件【4.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pdf已下载
附件【5. 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类)24.05.docx已下载
附件【6. 2025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docx已下载
附件【7. 选派工作流程.docx已下载
附件【8.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评审意见表.doc已下载
附件【9. 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docx已下载
附件【10.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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