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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47期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博士、博士后、共同研究)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5-02-25 10:20  

各单位: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47期中日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研究员选拔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国际函〔202516号)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背景

笹川医学奖学金项目,由日中医学协会、日本财团与中国卫生部三方于1986年协议设立,研究者回国之后多数成为所在单位的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力量,为中国的医疗事业发挥着重要作用。我校在此项目中受益最大,共派遣100余名进修人员赴日研修。

二、项目介绍及申报条件

项目将资助符合条件的申请者(*限我校正式职工)赴日攻读博士学位、开展博士后研究和共同研究等。

(一)攻读博士学位

1.资格条件

1)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国教育部承认的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及在读博士生;

3)拥有专业论文、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

4)英语IELTS6.0 TOEFL iBT80(TOEF PBT550)以上或日语能力考试(JLPT)N2 级以上者,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者优先选拔;

5)有赴日本从事相关研究的强烈意愿,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作出贡献;

6)报名时已取得日方指导老师的同意接收函。

2.学习时间

1)论文博士(2年,2年内未完成博士论文者可延期1年)

2)课程博士(3年,3年内未完成博士课程者可延期 1年)

3.费用

在日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10 万日元/月)及学费(上限为70 万日元/年)由项目承担(最长资助期限为3年),面试所产生差旅费、出国前的语言培训费(含住宿和交通、出国前说明会)以及一次国际间往返旅费、海外旅行伤害保险等由个人承担。

(二)博士后研究

1.资格条件

1)1986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有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博士学位(含在国外获得的学位);在日本相关大学或研究机构获得博士学位的中国籍研究者(以学成回国为前提条件);

3)近五年内拥有专业论文、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近5年内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累计达 10 分以上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在 5分以上者等);

4)英语IELTS6.0、TOEFL iBT80(TOEF PBT550)以上或日语能力考试(JLPT)N2 级以上者,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者优先选拔;

5)有赴日本研究的愿望,研究目的和目标明确,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作出贡献;

6)报名时已取得日方指导老师的同意接收函。

2.学习时间2年

3.费用

在日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15万日元/月)及科研费(10万日元/月,提供给接收单位)由项目承担(共资助2年) ,面试所产生差旅费、出国前的语言培训费(含住宿和交通、出国前说明会)以及一次国际间往返旅费、海外旅行伤害保险等由个人承担。

(三)共同研究

1.资格条件

1)19764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特别优秀者年龄可放宽至19664月1日以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学科带头人、近5年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累计达 15 分以上或单篇论文影响因子在8分以上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2)职称:教授。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副教授、讲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学科带头人、近 5年内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累计达 30 分以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论文的影响因子在 10 分以上者等)。

3)近五年内拥有专业论文,论著、专利等科研成果。

4)可使用英语或日语与日方共同研究教授及合作伙伴进行顺畅交流和沟通,并具备发表英文或日文论文的写作水平。英语IELTS6.0、TOEFL iBT80(TOEF PBT550)以上或日语能力考试(JLPT)N2级以上者,优先选拔。

5)研究目的明确,能顺利开展研究活动,愿为提高中国医疗水平做出贡献。

6)正在或将要与日方开展共同研究者,报名时已取得日方接收单位(合作者)的同意函。

7)所在单位同意派出。

2.学习时间6个月以内

3.费用

在日期间的生活费和住宿费(25万日元/月)及科研费(10万日元/月,提供给接收单位)由项目承担(资助期限为半年),面试所产生差旅费、出国前的语言培训费(含住宿和交通、出国前说明会)以及一次国际间往返旅费、海外旅行伤害保险等由个人承担。

三、推荐程序

各单位于2025630(周12:00前完成审核推荐(推荐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3及官网申请材料),统一报与学校人事处初审。同时,申请人请将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至aiwei@cmu.edu.cn,逾期不受。

20258月31日前(以当日邮戳为准)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统一将纸质版申请材料寄至笹川医学奖学金进修生同学会,并同时由各申请者自行将申请材料电子版(*不含附件1、附件3)发送邮件至sc1000@vip.163.com。申请材料逾期未报或缺项、少项、不全者不予评审。

四、推荐要求

(一)优先推荐委省部共建医学院校、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所在单位人员,承担或参与重点项目的学科带头人、业务骨干,有潜力成为各个学科领军人物的中青年专家,有望成为大学(医院、研究所)教授(主任医师、研究员)等优秀人才。

(二)重点领域:精神卫生、儿科、老年医学、公共卫生、心血管疾病、再生医学、临床检验、病理、麻醉、产科、消化道肿瘤、脑血管、院内感染、放射医学。

(三)申请人应当符合所在单位报考在职学历教育和访问学者的有关规定。

(四)各单位应当充分考虑被推荐人员所在科室的科研和工作条件及其回国后的工作安排,保证申请人在完成学习任务后能按期回国工作。

(五)申请人的研究课题需事先通过上级主管单位生物安全审核。

(六)被录取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放弃。

五、选派程序

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由笹川同学会项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后,由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面试(专业和外语),最终确定10名人选,于20264月初赴日。

博士后研究项目由笹川同学会项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后,由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面试人选进行面试(专业和外语),最终确定10名人选,于20264月初赴日。

共同研究型项目由笹川同学会项目办公室审核申报材料后,由项目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专业评审(必要时将安排面试),最终确定10个团队(或10人)。申请者需于20264月1日后自行安排赴日时间,因日方将为研究员举办欢迎会和交流会,20269月需确保在日本境内。

校内联系人:

人事处:李老师

电话:024-31900985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交流科:艾老师 、刘老师

电话:024-31939094-8001;

 

项目咨询:

笹川同学会办公室 李忠金、吴久利

电话:010-62256266;15901208067

传真:010-62256266

邮件:sc1000@vip.163.com

网址:www.sskw.net    

 

附件:1. 中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

2. 47期奖学金项目通知函

3. 中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知情同意书

4.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规定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5225

 

附件【3. 中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知情同意书.pdf已下载
附件【1. 中国医科大学国际交流项目申请表.docx已下载
附件【4. 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pdf已下载
附件【2. 第47期奖学金项目通知函.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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