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推进我校人才强校战略的实施,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专业化、国际化师资队伍,2025年我校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以下简称青骨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一)选派计划
根据本年度协议,我校和国家留学基金委计划共同资助我校7名青年教师出国研修。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年度总计划综合研究,确定录取人员。
(二)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访问学者:留学期限3-12个月;
2.博士后:留学期限6-24个月。
二、资助内容
(一)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项目所需经费由国家留学基金与我校按1:1配套比例共同承担。
(二)2025年我校此项目临床学院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所在学院承担;校部地区录取人员所需经费由学校承担。
三、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要求的基本条件;须符合《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附件1)要求的年龄、邀请函等条件;申请人须依托目前正在进行的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派出,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二)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同时符合《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附件3)文件要求。
(三)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附件6)。
关于2025年适当放宽青骨项目外语合格条件认定标准的说明:申请人可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入学语言要求,但须在外方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助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自资格有效期到期之日起不满2年。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两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申请方式及时间
所有申请人请于2025年8月20日(周三)12:00前在线填写项目申报意愿表https://www.wjx.cn/vm/eUeTDtk.aspx(注:未及时填写意愿表,可能影响申请人后续项目申报信息获取,请申请人务必及时填写)。申请人应按照此通知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按此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或因申请材料原因导致的责任和后果,均由申请人承担。
(一)申请人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申请准备:自通知发布起,确认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经导师(如有)、科室、教研室及所在二级单位同意后,按照附件7《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自行与项目外方合作院校联系,取得符合项目要求的外方正式邀请信,并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申请人材料提交:申请人须根据二级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二级单位,材料包括:附件4-5填写后的电子版与纸质版;附件7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抄送至liximei@cmu.edu.cn。
(二)二级单位审核与推荐(2025年9月5日前)
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了解核实申请人情况,筛选出符合项目要求的申请人。二级单位有权退回不真实、不一致、不符合要求的申请。
1.附件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
第1-2页:申请人填写个人信息并签字后,请表内相关负责人签字,部分还需要加盖公章。
第3页: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品德修养等方面进行严格审核(评审),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意识形态、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师德师风/品行学风、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并在“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须由申请人导师(如有)/科室主任,以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附件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二级单位核准申请人材料审核表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3.附件10《中国医科大学青骨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二级单位综合考虑本单位学科发展需求与申请人综合素质、发展潜力等因素,在此表中按推荐顺序将申请人排序后,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二级单位公章。
2025年9月5日(周五)16:00前,申请人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二级单位须出具人员推荐函,连同会议纪要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三)申请人网报(2025年9月10日-11日)
申请人须于9月10日-11日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注册报名并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报时,“受理机构”选择“中国医科大学”。完成网报后,申请人须下载本人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pdf、插入电子签名和日期后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四)申请人材料提交(2025年9月12日前)
申请人所有申请材料(附件4-5及附件7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纸质版须于9月12日(周五)14:00前报送至校人事处(沈北校区综合楼1305办公室),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muhr@cmu.edu.cn(同时抄送至liximei@cmu.edu.cn)。
(五)专家评审
经二级单位推荐申报项目的人员,将根据学校要求参与专家评审。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五、录取、派出及管理
(一)该项目录取结果将于2025年11月底公布,申请人可登录http://sa.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需下载录取文件并发送至liximei@cmu.edu.cn。被录取人员应在派出前根据学校要求,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留学行前培训会。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二)临床学院须于指定日期前,将本学院被录取人员所需经费汇转至指定账户。具体时间与方式后续通知。
(三)出国留学人员的派出及管理,按照我校相关文件(附件2-3)与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要求执行。留学人员出国前须到校人事处办理相关派出手续,回国后须及时到人事处报到。详见校人事处网站《中国医科大学出国事务指南》。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附件1-3要求为准。
六、联系方式
人事处:孙老师
联系电话:024-31939492
邮箱:cmuhr@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305办公室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李希梅
联系电话:024-31939094-8002
邮箱:liximei@cmu.edu.cn
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楼1011办公室
附件:1.2025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指南
2.中国医科大学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3.中国医科大学教职工在职培训管理办法
4.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知情同意书
5.中国医科大学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请表(访学类)
6.外语合格条件
7.应提交材料及说明
8.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人员材料审核表
9.依托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选派情况统计表
10.中国医科大学青骨项目申请人员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