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为加大对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的支持,进一步推动国内外合作培养创新型国际化人才,设立并实施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以下简称创新项目)。
(一)项目申请及实施模式:创新项目采取“项目制”模式实施,即国内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各单位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及各项目选派专业、选派类别与规模、留学国别与单位等立项信息,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立项信息选拔推荐人选,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录取后派出。
(二)创新项目主要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申报团队可结合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求,选派少量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三)创新项目资助内容:创新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创新项目对部分国家急需专业或领域的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提供学费资助,学费资助额度以各项目立项通知为准。对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访问学者、高级研究学者不提供学费资助。
二、项目申报及要求
2026年,我校可新申报创新项目3项。应围绕我校重点建设学科、交叉学科、特色学科申报项目。
(一)申报项目应按照“创新、自主、精准”的要求,围绕国家急需,突出特色优势,服务学科建设,聚焦人才培养,促进国际合作。
(二)申报项目国外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科研院所,或在双方合作学科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重点支持中外双方“强校合作”,或在双方共同优势学科领域“强项合作”的项目;对涉及多个国外合作单位的项目,选派学科及专业应突出重点及关联性。
(三)申报项目合作双方应有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的前期合作与交流基础,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协议。申报团队需根据双方协议在项目执行期内选派我校师生赴国外合作单位访学,一般每年不少于3人。
(四)创新项目鼓励申报团队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创新项目不支持申请人个人负担学费的项目。申报团队应在申请材料或合作协议中明确收取学费情况。如收取学费,须说明学费负担方式。
三、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申报团队材料的准备与提交
1. 申请准备:自通知发布起,有意申报项目的团队须按照附件4《2026年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自行与外方合作院校联系签署符合条件的双方协议,并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2. 申请材料提交:申报团队指定的联络人须根据所在学院要求的材料提交时间,将申请材料上交至所在学院,材料包括:附件4中要求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与纸质版。同时,将电子版抄送至liximei@cmu.edu.cn,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2026年度创新项目申报+学院名称+联络人姓名+联络人手机号”。
(二)二级单位审核与推荐(2025年9月19日前)
二级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要求,认真开展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
2025年9月19日(周五)16:00前,申报团队所提交项目经所在二级单位党组织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二级单位须出具项目推荐函(附件6),连同会议纪要发送至liximei@cmu.edu.cn。
(三)学校审议决定
经学校研究决定且校内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我校2026年度推荐申报创新项目。
(四)申报团队网报、学校推荐
2025年10月1-20日,申报团队完成项目网上申报后,由学校上传相关推荐材料,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于2025年12月底前公布获批项目。
(二)获批项目执行期为三年。获批项目的选派规模、选派类别、选派专业、留学国别、留学单位原则上不予调整。
(三)涉及学费资助的项目,学费实际资助额度不超过立项通知中明确的学费额度。
(四)执行中项目管理
1. 对于执行中项目,项目单位须逐一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5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在线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2. 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项目单位须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并于每年项目申报时(2025年为10月1-20日)通过信息平台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 对执行期为2022-2025年度的项目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1)截至2025年7月31日录取人数低于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到期后不再接受其申请继续执行。
(2)截至2025年7月31日录取人数达到3年总规模50%的项目,可于到期后申请继续执行。申请继续执行的,不占用项目单位当年可新申报项目名额,申请流程与新申报项目相同。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组织对申请继续执行的项目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新申报项目一并公布。
五、其他事项
(一)学校将于2025年8月27日(周三)19:00-19:40举办2026年创新项目申报线上说明会(腾讯会议:154-983-266),对项目进行详细介绍并对项目申报进行初步指导
有意愿申报项目的团队代表/联络人请务必于8月20日(周三)22:00前填写问卷星(https://www.wjx.cn/vm/wRRSPYr.aspx)上报参会意愿(7月已填写过的单位无需再次填写)。
(二)项目实施办法、申请书、申请材料及说明等详见附件。
(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系人:李希梅
联系电话:18900919600
邮箱:liximei@cmu.edu.cn
附件:1. 2026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实施办法
2. 2026年创新项目申报流程
3. 创新项目申请书模板
4. 2026年创新项目申报材料及说明
5. 项目相关常见问题解答
6. 项目推荐函模板
7. 系统操作指南(项目申报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