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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制度建设及资源整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 2024-05-09

1、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机制:按照校院两级管理制度,学校结合国家需求和本校学科发展现状在重点实验室整合上予以指导,成立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实验室的条件保障,对重点实验室实施“绩效评估管理”,并按评估结果予以稳定的实验室运行经费支持;学院负责实验室的日常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管理采用“特区式”模式,在人才招聘、研究生招生、平台建设经费投入等方面学校和学院按各自职能予以政策倾斜。

2、实行重点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学科成立专家委员会,由实验室主任和各研究方向带头人组成。实验室主任和专家委员会对实验室的运行管理具有决策权,包括对实验室研究方向的确定、 建设计划的实施、建设经费的管理与使用、仪器设备的购置、人才培养与引进以及绩效考核等。

3、建立健全实验室运行和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实验室发展现状不断完善学术委员会工作条例、项目(课题)及科研成果管理办法;修订重点实验室管理条例、客座(合作)人员管理办法、共享科研 平台管理办法、大型仪器设备采购管理办法等,并接受校院两级定期检查和评估。

4、整合资源提高平台水平:本实验室依托中国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建设。学院在学校的指导下,集中劳动卫生与环境卫生学国家重点学科和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辽宁省一流学科的优势科研力量,整合辽宁省砷生物学作用与砷中毒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环境健康 损害研究与评价重点实验室、辽宁省环境及健康技术与设备工程研究中心等 4 个省级平台,组建“环境应激与慢病防控”重点实验室。学院院长兼任实验室主任,每年召开学院教授委员会会议,协调重点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需要学院解决的各类事宜,结合学院发展和学科建设对重点实验室发展给予建设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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