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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科室

教务科工作职责

2024-08-07  点击:

1、负责制定教学改革与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专业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新增专业论证和省重点专业等质量工程建设申报工作。

3、负责制定课程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编制和修订教学管理相关规定。

5、负责编制和修订专业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任务和学年学历。

6、负责编排专业阶段课程表、教学周历及考试日程表,编排实验教学运行计划。

7、负责做好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继续教育(成人教育)学院、学生处、医学教育研究中心等部门与教研室协调工作,负责各轨道所需教学相关工作。

8、负责协调各学院、系教学管理及相关事宜,处理教学突发事件。

9、负责配合学校制定教学质量评价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10、负责配合学校制定和实施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宣传。

11、负责精品课程建设与维护。

12、负责编制专业阶段考试、毕业答辩方案,并组织实施。

13、负责配合学校进行教学秘书及青年教师岗前、岗位培训。

14、负责组织全院性考风考纪检查工作,并对有关问题进行处理。

15、负责制定学院教学工作检查计划,总结教学工作经验,筹备学校教学工作检查。

16、做好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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