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医大党发【2023】123 号)规定和学校处置报废资产权限,启动2024年度第一批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经使用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账账对比及现场账实对比,学生处、发展规划处、审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招标采购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处、健康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图书馆、科学实验中心报送的有实物待报废固定资产共计2890台件(原值4985965.11元)符合报废处置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9日
联系电话:31939161(工作日8:30至16:30)
附件:1. 报废资产汇总表
2.报废、报损明细表
资产管理处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