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医大党发【2023】123 号)规定和学校处置报废资产权限,启动2024年度第二批资产报废处置工作。
经使用部门申请,资产管理处审核,通过账账对比及现场账实对比,机关党委、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生命科学学院、外语教研部、原临床一系学生党总支、原临床二系学生党总支、校友工作办公室、科学实验中心、网络信息中心、期刊中心报送的有实物待报废固定资产共计1152台件(原值4998576.93元)符合报废处置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该部分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公示(具体明细详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4年11月7日至2024年11月15日
联系电话:31939161(工作日8:30至16:30)
附件:1. 报废资产汇总表
2.报废、报损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