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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正式成为我校教学医院
【发布时刻:2013/6/26 18:47:31】【类别:新闻】【范围:公开】【访问次数:1771】【责任编辑:zhaoyang】
    2013年5月31日上午,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我校教学医院协议签署及挂牌仪式在沈阳隆重举行。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闻德亮教授、沈阳市卫生局许明副局长、第一临床学院副院长李係仁教授、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颜鸿飞院长等领导与嘉宾出席了仪式。会议由教务处田伟处长主持。
    会上,学生处长曲壮凯教授宣读了中国医科大学“关于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作为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的决定”文件。闻德亮副校长、许明副局长、李係仁副院长、颜鸿飞院长代表各自单位签署了合作协议。闻德亮副校长代表学校向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赠送了教学图书。
    闻德亮副校长发表了诚挚的讲话,欢迎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重新、正式加入到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序列。他回顾以往,指出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1989年就成为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后因我校具备精神科教学条件等原因不再作为教学医院。但从2007年起至今,中心又开始接收我校七年制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精神科临床实习任务。每年约180人,全年分批次轮转实习,感谢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多年来为我校医学人才培养做出的积极贡献。他强调精神卫生事业是当今医学发展的重要发展方向,希望医院快速健康发展,满足社会发展与人才培养等多重需要。同时感谢沈阳市卫生局对本次合作以及对中国医科大学一贯的大力支持。
    沈阳市卫生局许明副局长在讲话中对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能够成为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表示祝贺,对我校对年来为沈阳市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希望今后的合作更加密切,取得更大的成果。
    颜鸿飞院长在讲话中表示将一如既往的做好学校下达的各项教学任务,同时以本科教学为契机,积极加强与深化同中国医科大学的交流与合作。
    最后,闻德亮副校长、许明副局长共同为“中国医科大学教学医院”牌匾揭幕。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创建于1958年,位于沈阳市浑南新区,与奥体中心相邻,是一所设备先进、具有现代化科学管理体系的大型三级专科医院,在东北三省处于领先地位。该院是沈阳市精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沈阳市心理咨询及治疗中心、疑难精神疾病会诊中心、精神疾病医疗质量控制管理中心、精神医学司法鉴定中心。该院占地面积13.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1130张,开放床位1475张,设有20个病房,包括7个精神科病房、10个心理科病房等。该院历史上为我校精神卫生教学的发展做出过积极贡献。该院正式成为我校教学医院,能够在已经合作多年的基础上,从程序上建立更好的协作关系,更有利于教学正规化建设,促进教学质量的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