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正常本科教学和学生活动,方便本科生办理课程考试缓考事宜,经研究,决定实行网上办理本科生课程考试缓考。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
课程缓考申请最迟应于考试前2天完成。学生登陆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在“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报名”中申请课程缓考,并在附件中提交证明材料,证明材料要求如下:
1.证明材料应为jpg或者docx文件,要求图片端正、清晰、所有文字及印章清楚。多张图片可统一放在一个word文件里,也可压缩成一个文件包(rar格式)上传。
2.因病办理缓考需上传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证明书需经主治医生签字并盖章。
3.因心理疾病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的,需有明确诊断或上传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加盖公章)。
4.因参加学校组织或推送的学科竞赛、体育竞赛、文艺竞赛,竞赛时间与考试时间冲突的,需上传竞赛组织方、校内组织方证明。
5.因参加校外重大考试(包括公务员笔面试、职业资格考试、雅思托福等),且考试时间与校内课程考试时间冲突的,需上传准考证。
6.因家庭变故需要办理缓考的,辅导员了解情况后酌情办理并开具证明材料供学生上传。
二、学院审核
学生提交申请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去学院初审人员(辅导员或院领导)处进行初审。院系审核缓考事宜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学校审核
学院初审通过后由教务处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缓考办理成功。审核未通过缓考流程中止,缓考办理不成功。
对于不符合缓考办理条件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一律不予办理缓考;伪造缓考证明材料申请缓考的,一经查实,取消缓考资格。缓考办理不成功而不参加考试者,以缺考论。
四、特别说明
考试前如遇紧急情况无法参加考试,应先通过学院向学校教务处报告备案,事后补办缓考申请。凡考试结束后递交的缓考申请无效。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行,不明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考务科,联系电话:024-31939058。
附件:1学生办理缓考事宜操作方法
2院系审核缓考事宜操作方法。
教务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