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及省招考办文件部署,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将于3月27日-28日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
公共教学楼B座一楼计算机机房第1实验室。
二、考试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
考场 |
考试级别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批次 |
2021年3月27日 |
01 |
二级 三级 |
08:30 |
10:30 |
1 |
10:50 |
12:50 |
2 |
13:10 |
15:10 |
3 |
15:30 |
17:30 |
4 |
2021年3月28日 |
01 |
二级 三级 |
08:30 |
10:30 |
5 |
10:50 |
12:50 |
6 |
13:10 |
15:10 |
7 |
三、考试注意事项
1.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禁止参加考试。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3月15日9时至考试开始。
2.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号所对应的场次、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每场考试考生需提前30分钟到场,严禁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3.考生只准携带签字笔或铅笔、直尺入场,凡将手机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
4.考生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按照监考老师要求进行考试。考生若出现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四、防疫须知
1.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的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从考前第14天开始,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出现身体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
2.考生在考前需填写《健康声明书》(见附件1),在进入考场时须将此表交给监考老师,无《健康声明书》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
3.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4.考生进入考点前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高于37.3℃的考生,需进行体温复测。体温复测后仍高于37.3℃,不能参加考试。
5.考试期间建议考生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考点、考场进行身份识别时,须摘下口罩接受验证,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6.考生应排队有序入场和离场,并尽量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试结束后按照监考教师指令错峰有序离场,严禁聚集和逗留。
五、出入校安排
各临床学院、教学医院实习(见习)学生返校参加考试一律从学校东门进入,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提前办理入校申请手续。
附件:1.健康声明书
2.考场规则
3.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务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