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科大学2020级本科生选拔类转专业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0级(106期)本科生选拔类转专业工作,根据《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医大教发〔2018〕22号)和《中国医科大学本科生选拔类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2019年修订)》(医大教发〔2019〕65号)文件要求,现开展2020级(106期)本科生选拔类转专业申报工作。
一、申报基本条件
面向2020级(106期)五年制和四年制本科生(临床医学红医班、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纳入转专业范围)。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完成学业的在校一年级本科生。
2.政治表现好,思想品德操行合格,在校期间无考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无降级,无休学。
3.第一学年必修课成绩在第一次考试中全部合格,无补缓考情况。
4.成绩要求:学年加权成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前15%。
5.入学体检结果需符合转入专业招生时对体检结果的要求。
二、名额分配
各专业可转入人数控制在当年报到入学人数10%以内。具体人数见下表:
序号 |
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1 |
生物科学 |
4 |
2 |
生物医学工程 |
9 |
3 |
基础医学 |
2 |
4 |
临床医学 |
55 |
5 |
麻醉学 |
5 |
6 |
医学影像学 |
7 |
7 |
眼视光医学 |
3 |
8 |
精神医学 |
2 |
9 |
儿科学 |
7 |
10 |
口腔医学 |
6 |
11 |
预防医学 |
7 |
12 |
临床药学 |
10 |
13 |
法医学 |
5 |
14 |
医学检验技术 |
3 |
15 |
医学影像技术 |
2 |
16 |
康复治疗学 |
7 |
17 |
护理学 |
23 |
18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2 |
19 |
公共事业管理 |
2 |
20 |
应用心理学 |
2 |
三、工作流程
1.公布方案、成绩公示
8月10日—8月12日,公布选拔类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并公示专业排名前15%的学生学年加权成绩。
2.报名及初审
8月13日—8月17日,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拟转入专业(只能选择1个专业进行申报),经学生所在院系初审后,将合格的学生名单以院系为单位,填写好《选拔类转专业汇总表》与《选拔类转专业申报表》后,统一报至教务处。
3.公布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教务处根据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及各专业名额分配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如有名额空缺则自动作废。
4.学校审核
拟转专业学生名单经学校本科生转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并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公示1周。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5.办理手续
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确定转专业名单,由教务处组织办理转专业手续。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
转专业综合考核成绩=100×(第一学年加权成绩/专业第一名加权成绩)×高考成绩系数的平方。
加权成绩=∑(单科必修课考试成绩×该科学时数)/总学时数;体育和《军事技能》训练不计入计算但需考核通过;
高考成绩系数为高考文化课成绩/拟转入专业当年生源地最低录取分数线;若拟转入专业当年未在生源地招生,则参照辽宁省当年普通批次转出专业录取最低分/拟转入专业录取最低分。
2.学生填写转入专业时,请对照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以确保专业名称填写准确,不能填写简称。学生申报时只可填写一个转入专业,若未成功转入该专业,则不再具有转专业资格。
3.请各院系于8月18日前,将《选拔类转专业汇总表》和《选拔类转专业申报表》的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教务处学籍科。
教务处
2021年8月10日
附件:1.《选拔类转专业申报表》
2.《选拔类转专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