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辽教发〔2020〕4号)文件精神,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开放办学加强校际合作 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0〕261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0〕10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进开放办学,深化办学模式改革,加强校际合作,实现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现组织申报校际合作项目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校内各二级学院,第一、二、四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
二、申报项目范围及数量
根据《中国医科大学加强校际合作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由教务处牵头并组织申报的项目类型包括:联合培养、教师互聘、资源共享三个方面,均为本科教学范围,请分别填写《项目申报书》(附件1-3)和《汇总表》(附件4),校内申报项目数量不限,经过校内筛选公示后,报送辽宁省教育厅。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请于8月18日上午12:00前,将附件1-4,报送至教务处邮箱:w1687371594@163.com。
附件1: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联合培养)
附件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教师互聘)
附件3: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申报书(资源共享)
附件4:中国医科大学校际合作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5: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普通高等学校校际合作项目的通知
中国医科大学教务处
2020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