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中国医科大学2019年新专业申报的通知

按照《中国医科大学十三五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的精神,我校今年拟完成2-3个新专业申报,请有申报意向的学院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提前做好新专业申报的市场调研、专业论证,做好充分的申报准备工作。申报要求:

一、根据教育部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发展规划、已有学科专业优势和特点、师资力量和条件以及拟申报专业人才需求情况等,精心组织申报。

 二、新专业申报具体要求

 1.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各高校要紧密结合国家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坚持社会需求和学生就业导向,根据办学定位和办学条件,积极增设面向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辽宁经济转型、产业升级所需的应用型专业,积极服务五大区域发展战略和一带五基地建设,不断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辽宁老工业基地新一轮全面振兴的能力。

 2.依据标准设置专业。高校要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标准设置专业,确保新专业质量达到设置要求。按照教育部要求,对于达不到《标准》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备案。

三、新专业申报时间节点

3-4月院系准备申报阶段、院系充分调研,召开学院评审会,形成可行性报告,连同新专业专家评审表、专家意见汇总表于415日前一同上报至教务处;4月底,召开校内专业设置专家评审会,评审通过后经校领导班子会议审议;5月公示阶段,如备案专业,进行公示,如非备案专业,以公文形式征求卫计委意见。

四、请于415日前,各学院新专业申报的相关材料(《中国医科大学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新专业专家评审表、专家意见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和电子版材料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学校将组织专家论证。

 

 

 

                                                           教务处

                                             2019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