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考试工作,保证补修课程考试成绩的及时提交和正确记载,因学籍变动(升降级、转专业、休学)等原因造成原就读专业与现就读专业课程有差异的本科生,需要补修有差异课程并参加补修考试,以达到教学计划要求。学校对此类本科生允许其自修后参加相应年级的课程考试,现将参加补修课程考试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申请考试
1、学生需在课程考试前二周内,填写补修课程考试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从教务处教务科领取或教务处网站下载。
2、学生本人持申请表到期办公室签字盖章认定,交教务处教务科审核批准后送至各相关院系教务科存档,由院系教务科通知相关教研室协助安排考试。任何学生不得到教研室自行联系考试。未经审批的学生或自行参加考试的学生其成绩学校不予承认。
二、申请时间
课程考试前两周每周二至周四下午13:30-16:30在教务处教务科办理。
三、成绩上报
考试成绩由各教研室填写“补修课程考试成绩上报表”(见附件2,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填表教师和教学主任签字后,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四、其他说明
1、每学期参加补修课程原则上不超过三门。
2、有实验成绩的课程,需参加实验考核,获得实验成绩后方可参加理论考核。
附件1:
补修课程考试申请表.doc
附件2:
补修课程考试成绩上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