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课程组、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为扎实推进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教学计划,深化数字化教学改革,加强“新医科”建设,提升教学质量,保障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7月14日至7月25日,由各教研室自行确定具体时间及组织形式。原则上要求组织线下集体备课,并同步设置线上腾讯会议。各学院需安排教学管理人员及督导专家线上参会。
二、参加人员
全体任课教师、各学院教学部门管理人员、校院两级督导专家。
三、内容要求
1.落实教学要求:各教研室/课程组须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备课,统一授课教材,明确教学重点难点,并形成会议纪要。“临床教师跨基础”项目相关临床教师须全程参加对应课程的集体备课。所有授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确需请假者,按程序向所在二级学院教务科申请。
2.深化课程思政:建立与思政教师结对机制,邀请思政教师参与集体备课,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具体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选用、教案课件编写等环节,积极开发课程思政案例,逐步构建本门课程思政案例库。
3.推进教学改革:积极实践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翻转课堂、PBL、CBL和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式。加强智慧教室和PBL教室使用,深化教学模式创新。
4.加强资源建设:各专业核心课程均须在校内SPOC云平台建设课程资源。鼓励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新医科”课程群等各类课程积极建设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平台支撑。
5. 落实教学任务:请各教研室/课程组务必于8月10日之前将新学期授课信息准确录入正方系统。严格执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要求,教授须为本科生授课,年授课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或承担全英文国际课程不低于16学时)。优先安排2024-2025学年度未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的教授授课,或安排其参与 “临床教师跨基础”、“新医科Mini course”、选修课等教学项目。逐步提高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比率。各课程第一节课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或教材主编/副主编主讲,各教学轨道(教学班)中须安排教授授课。
6. 组织跨院区集体备课:跨院区集体备课工作由教学大纲牵头编写的教研室负责组织,其所在学院负责督导实施。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教务部须为相关课程组提供必要支持。
7.调整教学大纲:2025-2026秋季学期起执行新作息时间,授课时长调整为40分钟/节。请各教研室/课程组据此做好教学安排。如确需修订教学大纲,由教学大纲牵头编写单位组织修订,修订后提交至学院教务科,由学院汇总报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四、信息报送
(一)课程思政对接(7月11日前)
请各二级学院于7月11日前,主动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应教研室联系(详见附件2),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课程思政结对共建集体备课对接表” (附件2)。
(二)集体备课信息备案(7月11日前)
请各教研室/课程组于7月11日前,根据最终确定的集体备课安排,设置线上腾讯会议,并将《集体备课信息备案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信息应包括:参会人员名单、备课时间、地点、腾讯会议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集体备课情况上报(8月10日前)
请各教研室/课程组于8月10前,将本次集体备课的书面总结及相关照片报送至各学院教务科。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四)修订大纲备案(8月29日前)
需修订教学大纲修订的教研室/课程组,请于8月29日前,将修订完成的教学大纲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审核备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附件1: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要求
附件2:课程思政结对共建集体备课对接表
附件3:集体备课信息统计
教务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