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通知

一、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的范围

1.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在交流期间所学课程与其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相同或相近,可以申请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由院系选拔前往南京医科大学、南方医科大学和温州医科大学交流的学生在交流期间的成绩由教务处统一进行认定,不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2021-2025级(107-111期)学生,符合学分制课程免修学分条件的,可申请相应课程的学分转换。其中,111期(红医班、生物技术、药物制剂除外)符合高考英语成绩位列前20%的学生无需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办理。

二、办理流程

1.参加校际交流的学生,填写“校外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申请表”(附件1),申请表中认定后的内容不用填写,其余如实填写,并提供成绩单复印件,于10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707办公室。

2.申请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填写“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107期、108期、109期英语见附件2110期英语见附件3、111期见附件4、计算机见附件5),申请表中认定后的内容不用填写,其余如实填写,并提供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于1021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综合楼707办公室。

申请学分制课程学分认定的学生按科目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汇总信息。

        

107期、108期、109期英语          110期英语                     111期英语                     计算机

三、注意事项

1.有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需要的学生请按规定时间和流程办理;

2. 111期(红医班、生物技术、药物制剂除外)符合高考英语成绩位列前20%的学生可通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可查询办理结果,查询方法见附件6

3.其它审核结果将于本学期期末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更新。

教务处

2025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