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信息
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集中备课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课程组、教研室、全体任课教师:

为确保2025-2026学年度春季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持续深化数字化教学改革,推进“新医科”建设,切实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新学期集中备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集中备课时间为2026115日至129日。各教研室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具体时间与组织形式,原则上须组织线下集体备课,并同步开设线上腾讯会议室。各学院应安排教学管理人员及督导专家线上参会。

二、参加人员

全体任课教师、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校院两级督导专家。

三、内容要求

1.严格落实教学规范:各教研室/课程组须依据教学大纲开展备课,统一授课教材,明确教学重点与难点,并形成会议纪要。“临床教师跨基础”项目相关临床教师须全程参与对应课程的集体备课。全体授课教师原则上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按程序向所在学院教务科办理请假手续。

2.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立与思政教师结对机制,邀请思政教师参与集体备课,将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具体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选用、教案课件编写等环节,积极开发课程思政案例,逐步构建本门课程思政案例库。

3.持续深化教学改革:积极实践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翻转课堂、PBLCBL和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式。加强智慧教室和PBL教室使用,深化教学模式创新。

4.加强教学资源建设:各专业核心课程均须在校内SPOC云平台建设课程资源。鼓励选修课程、辅修专业课程、“新医科”课程群等各类课程积极建设教学资源,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平台支撑。

5.落实授课任务安排:请各教研室/课程组务必于212日之前将新学期授课信息准确录入正方系统。严格执行《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辽委教通[2020]47号)要求,教授须为本科生授课,年授课学时数不低于32学时(或承担全英文国际课程不低于16学时)。优先安排2025-2026学年度秋季学期未承担本科生授课任务的教授授课,或安排其参与 “临床教师跨基础”、“新医科Mini course”、选修课等教学项目。逐步提高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教师授课比率。各课程第一节课原则上由课程负责人或教材主编/副主编主讲,各教学轨道(教学班)中须安排教授授课。

6.组织跨院区集体备课:跨院区集体备课工作由教学大纲牵头编写的教研室负责组织,其所在学院负责督导实施。第一临床学院、第二临床学院、第四临床学院教务部须为相关课程组提供必要支持。

7.教学大纲修订备案:如确需修订教学大纲,由教学大纲牵头编写单位组织修订,修订后提交至学院教务科,由学院汇总上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课程思政对接(114日前)

请各二级学院于114日前,主动联系马克思主义学院相应教研室联系(详见附件2.),并以学院为单位,填写并提交“课程思政结对共建集体备课对接表” (附件2.)。

 (二)集体备课信息备案(114日前)

请各教研室/课程组于114日前,根据最终确定的集体备课安排,设置线上腾讯会议,并将《集体备课信息备案表》(附件3)报送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备案信息应包括:参会人员名单、备课时间、地点、腾讯会议号。由学院汇总后统一报至教务处教务科。

 (三)集体备课情况上报(212日前)

请各教研室/课程组于212日前,将本次集体备课的书面总结及相关照片报送至各学院教务科。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四)修订大纲备案(227日前)

需修订教学大纲修订的教研室/课程组,请于227日前,将修订完成的教学大纲提交至所在学院教务科审核备案。由学院汇总后统一上报教务处教务科。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备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附件1:关于推进混合式课程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

附件2:课程思政结对共建备课对接表

附件3:集体备课信息统计



教务处

20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