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第二、第四临床学院、各临床学院、教学医院:
2010级(96期)临床医学专业、影像学专业学生:
根据医大校发[1999]教字6号文件“关于80期临床医学专业学生临床选修实习及回归基础学习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2010级(96期)临床医学专业、麻醉专业、影像学专业学生将继续按照此文件执行。本次高级选修、回归基础的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至2015年7月3日(共6周)。按照大学生管理有关规定,学生毕业前要完成10学分的选修课程,其中高级选修实习或回归基础学习占2学分,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在毕业时不发毕业证书。
具体通知如下:
1. 96期临床、麻醉专业、影像专业学生自愿报名进行回归基础学习,总人数50人左右(具体见附件一:关于2015年回归基础志愿申报的说明),其余96期临床专业和影像专业的全体学生选修临床实习(即高级选修)。
2.选修临床实习(高级选修)的学生继续在当前所在教学医院实习。
3.办理异地实习的学生继续在异地实习单位进行实习,实习内容及要求参照高级选修实习规定执行。
高级选修、回归基础实习学生按要求每人填报一式两份申请表(见附件二)。请同学认真填写。表中“选修科、室”内容务必填准确。选修临床实习(高级选修)的学生填写好申请表,由所在教学医院将各位同学选修明细(学号、姓名、性别、选修科目)的Excel电子版交到各临床学院教务科,再由二级学院教务科上报到学校教务处,纸版各教学医院存档一份,另一份由教学医院签字盖章后与5月21日之前上报(可邮寄)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寄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河路77号 ,收件人:张志军,联系电话:18900910115);进行回归基础的学生请密切关注教学处网站通知,回归基础学生集合时间另行通知,届时填写好申请表,由相关负责人将各位同学的选修明细(学号、姓名、性别、选修科目)的Excel电子版及纸质版上交到学校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高级选修、回归基础实习过程中,学生需填写实习手册(另行发放),实习结束前要求每人写一份3000字以上的论文或综述文章,以学号加姓名命名(如:050123王平.doc),并以班级为单位(包括异地实习学生)存入一个文件夹(文件为WORD2003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三),实习结束前(6月25日前)电子版以压缩文件的形式统一发至邮箱:277510241@qq.com,将文章打印稿(一份)交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经验收合格后该选修学分将记入毕业成绩。
联系人:张志军;王瑛
联系电话:18900910115; 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办公地点:沈北校区综合南楼7层;
特此通知。
附件1:
关于2015年回归基础志愿申报的说明.doc
附件2:
高级临床选修或回归基础实习申请表(B5纸打印).doc
附件3:
(1)论文(综述)构成、装订顺序及排版要求.doc
(2)论文(综述)首页模板.doc
(3)论文(综述)诚信声明书及授权书.doc
附件4:
2015年回归基础带教参考信息表.xls
附件5:
2015年回归基础志愿申报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15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