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四临床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94期临床、影像、口腔、护理、药学、法医、检验等专业的学生已于7月开始陆续到各临床教学医院进行实习。为了保证学生的实习质量,规范学生的实习纪律,学校决定由各二级学院负责,于近日对实习学生进行查岗。
请各二级学院周密部署,协调所业务管理的相关教学医院,严格按照实习人员名单进行核实。以各二级学院为单位,于2012年7月25日中午12:00前,将请假人员名单、未到岗实习人员名单上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同时,也请各二级学院、相关教学单位制定并完善相应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保证毕业实习期间的实习纪律。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