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辽教通〔2023〕18号)要求,现就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主体
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计算机科学、心理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领域)既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又有教育部“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省内高校。
已入选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的学科专业不再重复申报。
二、 申报要求
(一)机构类型
1. 已经成立的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重点的试点学院或内设机构,并坚持继续完善。
2. 学科优势突出、教学质量高的二级学院或单位的新设机构。
3. 根据承担国家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组建的跨学科人才培养基地或其他教学实体
(二)基本要求
1. 能够正确理解、准确把握《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实施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的意见》(教高〔2018〕8号)提出的总体思路、目标要求、改革任务和重点举措,在基础学科人才培养方面培养理念先进、培养模式创新、学科方向特色鲜明、学科支撑平台先进、专业建设基础厚实、师资队伍能力突出、人才培养成效显著。
2. 能够把握人才培养改革方向,在课程建设、教学方法、学生考核方式等方面开展改革并取得积极成效。已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前期探索,申报基地涉及的专业领域教学改革成效显著。
3. 生源整体质量高,能够建立科学化、多阶段的动态进出机制。深入探索书院制、导师制、学分制“三制”交叉融通的创新育人模式。探索中西贯通的现代书院制,注重“浸润”“熏陶”“养成”“感染”“培育”;实施导师制,吸引理念新、能力强、肯投入的优秀教师集群参与计划;探索学分制,以学分积累作为学生毕业标准,为优秀学生早成才、快成才提供制度安排。
4. 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由知名学者和教学名师组成的专家委员会、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为计划实施提供组织支持。能够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打造拔尖人才培养的绿色通道。建立了拔尖人才培养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机制,建立了毕业生跟踪调查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能够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拔尖人才培养工作。能够统筹各类资源支持拔尖人才培养。
三、 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高校须填报《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书》(见附件1),申报书包括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和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原则上不超过20项。具体申报要求可参考《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建设指标》(见附件2),其中拔尖计划2.0总体工作方案应从拔尖计划实施的目标定位、前期基础、育人模式、保障体系等方面阐述学校开展拔尖学生培养的总体规划和举措;基地建设工作方案应阐述本基地的基本情况和拔尖学生培养的工作方案。
(二)材料报送
1. 各教学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的纸质版材料包括
① 《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需加盖各教学单位公章(学校公章和校长签字由教务处统一申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一册。
② 《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请于2023年4月18日前报送至中国医科大学综合楼708室。
2. 各教学单位报送至教务处的电子版材料包括
① 《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书》及所有附件材料(所有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提交,不超过50M)。
② 《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申报汇总表》(附件3)。
以上材料以“单位名称+省级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命名,于2023年4月18日前发送至邮箱:jwcsjjxk@cmu.edu.cn。
附件1:《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申报书》
附件2:《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建设指标》
附件3:《辽宁省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学校申报汇总表》
2023年4月11日
教务处